綦江府办〔2015〕5号关于成立綦江区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綦江府办〔2015〕5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綦江区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綦市管单位:
根据《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綦江区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王前元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岑 箭 区人民武装部部长
张光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国家保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科委、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区级领导的,由常务负责人担任)。
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军事科,区人武部副部长兼军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