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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府办〔2015〕5号关于成立綦江区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綦江府办〔20155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綦江区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綦市管单位:

根据《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綦江区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王前元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岑      区人民武装部部长

张光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国家保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科委、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为区级领导的,由常务负责人担任)。

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军事科,区人武部副部长兼军事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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