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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府办〔2015〕45号关于成立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綦江府办〔2015〕45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9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金山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前元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光强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周方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副主任
            邵怒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万显芬    区编办主任
            梁晓春    区督查室主任
         龚  锐    区发改委主任
            高久鹏    区财政局局长 
            郑仕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晓钟    区工商分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镇街开展相关工作,督促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落实有关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科教文卫体改革组等6个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等3个功能组。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区编办主任万显芬担任、副组长由区编办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区发改委主任龚锐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委、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和区环保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郑仕全担任,副组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区财政局局长高久鹏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和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区工商分局局长郑晓钟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委、区工商分局分管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科教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邵怒涛担任,副组长由区教委、区科委、区文化委、区卫计委主要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综合组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周方华担任,副组长由区编办主任万显芬、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龚锐担任,对外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镇街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区督查室主任梁晓春担任,副组长由区编办副主任姚代强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区级部门和镇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方华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发挥好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抓好本领域改革工作的统筹。要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协调小组各专题要发挥牵头作用,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区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意识,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简政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服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各项工作的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街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关于成立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pdf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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