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府办发〔2015〕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15〕75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金融业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金融领域的非法活动也日益显现,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有所抬头,涉案金额和人数不断增加,涉案地区和行业不断扩大,相关群体性涉稳事件时有发生,对经济发展环境、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以下简称打非)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稳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打非办)要落实统筹协调责任,制定工作目标和规划,推动完善打非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并监督指导打非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清偿兑付、处置善后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镇(街)要强化打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夯实打非工作基础。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监管责任机制,加强行业日常监测分析,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二、广泛宣传,加强警示。区打非办要会同宣传部门和行业主(监)管部门,统筹做好打非宣传警示教育工作。要加强重点领域警示宣传,有针对性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剖析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风险提示。要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宣传平台和微信、微博等各种新兴载体,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区打非办要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督促引导镇(街)、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打非宣传警示教育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宣传警示实效。
三、严格准入,把好关口。工商部门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口,处理好“宽进”与“严管”的关系。对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工商登记前置许可的金融机构,工商部门要严格审查相关许可,凭许可办理工商登记。对投资理财及投资理财管理、投资理财咨询、房产中介、汽车租赁、委托寄卖等法律法规未设定行业许可的社会类非金融机构,工商部门要依法规范注册登记,并在其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栏明确加注“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活动”的限制性用语,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
四、排查风险,加强预警。区打非办要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监测手段,整合部门日常监管巡查情况、工商系统情报信息平台和投诉举报系统等信息资源。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养老机构、房地产等案件高发行业领域的摸底排查,及时查处企业超范围经营、涉嫌违法经营等行为。工商部门要建立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平台作用,加强对投(融)资理财类广告的日常监测,严厉处置违法行为。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和账户管理制度,加强各类账户监测管理,建立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协调金融机构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五、稳慎处置,维护稳定。区委政法委(综治办)要牵头协调公检法等部门和单位,加大非法集资案件侦办诉讼、资产追缴和信访维稳工作力度。要将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范畴,健全常态化风险排查、预知预警和重大案件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涉稳信息的综合研判,高度关注和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群体的涉稳动态,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区打非办根据非法集资行为的性质,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等手段,对各类相关线索进行合理甄别和分类处置。对吸收资金规模不大、情节较轻的,应快速整顿查处并及时清退资金。对主观恶性较大、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依法坚决打击,有效震慑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教育警示社会公众。信访部门要统筹做好打非涉稳工作,提前防范、及时发现、妥善处置相关的不稳定因素。加大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群众上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
六、互通信息,加强督导。区打非办要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相关信息的整理分析,强化信息沟通和形势研判,整理典型案例,加强对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打非工作的督查,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或涉及的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处置情况进行重点督办。要按照市打非办要求,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打非工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数据统计、总结报告等工作材料。
七、强化保障,严明纪律。要加强打非工作队伍建设,保障人员和经费,重点充实一线和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人力物力、监管服务等适应打非工作需求。根据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实际情况,区打非办可从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力量推进重大案件处置工作。区监察局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纪律要求,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要求公职人员做好亲属的宣传教育工作,严肃查处公职人员组织从事非法集资、为非法集资提供或变相提供保护的行为。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从业人员管理,严禁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督促金融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排查,对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的从业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