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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府办发〔2015〕77号关于加强綦江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1577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綦江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2299号)和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中小企〔20121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已建成綦江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并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好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政府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助推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做好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的重要意义

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及重点产业调整规划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环境,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落实服务市场主体措施的有效途径;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社会化服务分工的客观要求。加强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专业化分工协作,逐步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要按照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要求,通过统筹规划、集聚资源、营造环境、加强服务,建立和完善满足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支撑体系和外部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的建设管理

根据国家工信部和重庆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经重庆市中小企业局批复同意,綦江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由綦江区政府投资建设,区经信委负责监督管理,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区政府委托第三方负责运营操作。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要按照“四区一城”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中小企业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要通过完善服务网络,健全激励机制,培育示范品牌,引导和带动全区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为中小企业科学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争取建成网络健全、覆盖面广、功能强大、服务专业、受益度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

三、努力创建国家和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中心(平台)

按照国家工信部和市中小企业局关于“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要求,努力建设成为国家和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中心(平台),为全区企业提供多种专业化服务。

(一)信息化服务。提供政策法规、产业规划、市场行情、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展览展销、经贸洽谈、招商引资等服务。

(二)创业与辅导服务。提供项目诊断、市场营销、财税管理、管理制度、编制商业计划书、创业培训、创业信息等服务。

(三)技术与创新服务。提供工业设计、新工艺、新材料推广、技术诊断、新产品鉴定、软件技术服务、节能优化技术服务、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

(四)投资与融资服务。提供经济管理、财务管理、筹资融资、投资融资、贷款指导、上市辅导、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小额贷款、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服务。

(五)质量与管理服务。提供营销管理、兼并重组、上市辅导、审计统计、产品认证、质量评奖、发展战略策划、人力资源、行政许可申报代理、质量检验检测、质量体系认证、安全及卫生体系认证等服务。

(六)人才与培训服务。提供市场营销、财会统计、电子商务、经济管理、政策法规等服务。

(七)市场开拓服务。提供形象设计、产品设计、产品推广、展览展销、政府招标等服务。

(八)法律服务。提供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人事、商务合同、涉外业务、法律诉讼等服务。

四、认真做好企业网络问政工作

(一)企业网络问政系统(平台)建设管理。綦江区企业网络问政系统(平台)是綦江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重庆市及重庆各区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和中小企业信息网互联互通,共同构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区企业网络问政系统(平台)旨在推行企业反映问题网络收集、网络交办、网络督办、网络答复,提高解决企业反映问题的办事效率,同时通过资源共享,满足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区企业网络问政系统(平台)由区经信委负责管理,并对相关区级部门、园城、街镇及企事业单位的企业网络问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企业网络问政信息公开。綦江区企业网络问政系统(平台)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为企业服务的专业信息、政策和有关政务信息。除相关专业服务信息的提供企业按照程序确定是否收取费用外,其余公开的信息,应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免费查阅和下载。有关区级部门、园城、街镇、企事单位和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三)企业网络问政事项办理程序。

1.提交。企业的建设意见、咨询、投诉、求助等诉求事项,由企业通过区企业网络问政系统(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18.201.79.217/)或服务热线(电话:81711114)直接反映。

2.登记。由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收集汇总企业网络诉求并初审后,通过区企业网络问政系统送区经信委处理。

3.交办。由区经信委将企业的建设意见、咨询、投诉、求助等诉求分类登记整理,通过区企业网络问政系统按部门职责转交相关事权责任单位办理。

4.办理。由相关事权责任单位经过调查、核实、办理(处置)后,通过区企业网络问政系统,直接回复企业诉求的受理办理情况。相关事权责任单位从交办到办结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督办。由区经信委、区督查室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服务市场主体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綦江委办〔201530号)要求,督促企业网络问政工作落实到位,定期通报企业网络问政事项办理情况,并将办理情况作为部门、园城、街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服务工作。各部门、街镇、园城要把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完善措施、积极推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支持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区经信委要把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加强规划指导,牵头制定和实施服务中小企业工作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协调区级部门、有关单位及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发展改革、科技、民政、财政、人力社保、环保、商务、金融、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每年从工业发展资金及有关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市政府对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业务交流和工作研讨。建立内外交流合作机制,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不断开拓思路,创新服务手段,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的舆论氛围。

 

重庆市綦江区人 民政府办公室

2015922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9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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