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府办发〔2016〕68号关于建卡贫困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16〕68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卡贫困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相关文件精神,2016年8月11日市国土房管局召开了全市农村土地整治专题会议,要求尽快完成全市建卡贫困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攻坚行动的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綦江区建卡贫困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
綦江区建卡贫困户农村建设用地
复垦工作方案
一、复垦对象和复垦所需条件
(一)复垦对象: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村建卡贫困户
(二)复垦条件
1.现状为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工程设施用地范围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具备主要复垦为耕地的条件;
3.权属清晰,必须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即合法的产权证);
4.复垦后有固定的住所;
5.新建住房的必须扣除建新面积。
二、总体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
(一)总体工作目标:2017年12月底完成交易,并直拨兑付到位。
(二)时间安排
此次申请建卡贫困户组装的所有农村建设复垦项目务必按以下时间要求推进完成:
1.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入库备案工作;
2.2017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或自行组织施工确认;
3.2017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所有现场工程建设内容;
4.2017年10月前完成市级抽查复核并合格证配号;
5.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地票交易并直拨兑付。
三、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土地整治中心负责筹集资金,聘请中介服务单位;上下联系沟通、指导开展建卡贫困户复垦项目包装和实施;申报项目入库备案;组织复垦项目区级、市级验收,并申请地票交易。
(二)各街镇负责征求、收集和整理建卡贫困户意愿,签订复垦协议;收集复垦户产权证、身份证等基础资料;协助项目包装、测绘和规划;组织、监督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完善地票交易直拨资料等。
(三)测绘单位负责测绘包装项目,完成项目入库备案、竣工验收资料,并录入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街镇行政主要领导为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要明确固定的复垦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具体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街镇要把建卡贫困户复垦工作列为扶贫攻坚的重要任务。
(二)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建卡贫困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涉及百姓多、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需街镇及村社、区土地整治中心、中介服务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三)高度重视,把握时间节点。要切实提高认识,确保有意愿申请复垦的建卡贫困户,在符合相关复垦政策的情况下不漏掉一户,全面推进建卡贫困户复垦工作。切实保证“我区所有建卡贫困户复垦项目务必于2017年12月前完成交易及直拨兑付到位”的总体工作目标。
(四)加强宣传,把握政策界限和确保稳定。要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弘扬关爱文化,关心贫困群众,确保完成建卡贫困户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对建卡贫困户之外的百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