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綦江府发〔2016〕37号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綦江府发〔201637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616号)的相关要求,我区决定对原《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发〔201419号)等2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具体废止文件如下:

一、《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发〔201419号)。

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发〔201333号)。

三、《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103号)。

四、《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简易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425号)。

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綦江府发〔20128号)。

六、《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发〔201425号)。

七、《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綦江府发〔201423号)。

八、《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的意见》(綦江府发〔20144号)。

九、《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綦江府发〔201345号)。

十、《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意见》(綦江府发〔201270号)。

十一、《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材料设备招标方式审批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2123号)。

十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抓好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綦江府发〔201225号)。

十三、《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十二五”消防工作的意见》(綦江府发〔201262号)。

十四、《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的实施意见》(綦江府发〔201232号)。

十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420号)。

十六、《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綦江区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295号)。

十七、《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150号)。

十八、《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42号)(綦江府发〔20147号修改)。

十九、《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农家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109号)(綦江府发〔20147号修改)。

二十、《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的意见》(綦江府发〔201235号)。

二十一、《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綦江府发〔201353号)。

二十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2152号)。

二十三、《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2191号)。

二十四、《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綦江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区发展的意见》(綦江府发〔201244号)。

二十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綦江府办发〔201332号)。

二十六、《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316号)。

二十七、《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2106号)。

二十八、《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工业园区发展意见(修订)的通知》(綦江府发〔201548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61114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14印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