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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区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綦江府办便函〔201796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我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11日(星期日)、22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29日至51日放假调休,共3天。4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日(星期六)、930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全区各街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8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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