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綦江区高速公路通行费集中支付的通告
綦江府发〔2017〕41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綦江区高速公路通行费
集中支付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实施方案》,在本次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改革后,针对年票车辆实施的綦江区政府集中支付指定路段高速公路通行费(即高速公路“一卡通”)将不再具有执行对象。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G75巴南收费站至通惠收费站、G75巴南收费站至古剑山收费站以及万盛收费站至綦江收费站的通行费集中支付。
取消集中支付后,按全市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特此通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
分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