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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有关单位:

《綦江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314

 

 

綦江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切实治理全区水域内停泊并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趸船污染,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全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淘汰非法经营餐饮船舶,规范餐饮船舶污染物排放,鼓励有条件的餐饮船舶上岸经营,严格控制餐饮船舶数量,减少餐饮船舶对水体环境的污染,保护水体生态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区政府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分类处置按照“取缔非法规范合法”的原则,对未经审批或证照等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非法经营餐饮船舶依法停业取缔,对手续齐全的餐饮船舶污染排放依法开展督促检查整改存在问题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区级有关部门力量,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源头治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职责分工

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超任组长,区督察室、区交委、区公安局、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委,负责餐饮船舶的日常监管,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履行好行业管理责任,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区交委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牵头抓好方案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会同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验收;负责督促指导餐饮船舶检验和辖区水域餐饮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和执法

区环保局负责配合区交委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范围技术措施标准等,将整治工作纳入对各部门生态文明工作目标考核

区食药监分局负责督促指导开展餐饮船舶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及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对无证经营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区工商分局负责督促指导餐饮船舶办理工商登记依法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餐饮船舶非法经营行为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餐饮船舶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餐饮废水污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和上岸后转运及无害化处置环节的监督检查

区公安局负责按职责对辖区范围内专项整治过程中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摸底

区交委牵头对本行政区域水域内停泊餐饮船舶开展全面排查清查各餐饮船舶经营者的工商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船舶检验证书等证照取得情况,摸清底数;对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对各餐饮船舶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餐饮废水污油生活污水等污染物的处置设施配备安装及实际运行接收处置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根据排查情况填报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排查表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分类综合整治

1.取缔非法对未经审批或证照过期失效,非法从事餐饮经营的餐饮船舶,由区交委牵头,依法严格实施停业取缔,督促经营者拆除船舶餐饮经营设施,对达不到船舶安全要求的实施报废拆解

2.整治排污对证照齐全有效的餐饮船舶,由区交委组织城管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和辖区划分,督促经营者对污染物处置设施配备不完善污染物接收处置不到位污水排放抽样监测不达标等问题依法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由相关审批部门依法注销许可

(三)引导上岸处置

在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对证照齐全有效,污染物处置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的餐饮船舶,要加强船舶污染物水上集中收集和转岸处置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引导餐饮船舶污染物进行转岸处置,逐步实现“零排放”后续可研究出台餐饮船舶经营者上岸经营或停业的奖励补助政策,鼓励上岸经营,减少餐饮船舶数量

五、整治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81月)。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核查摸底,对各餐饮船舶逐一确定整治方式并向整治对象逐一进行宣传动员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82—6月)。

按照“分类处置,综合整治,取缔非法,鼓励上岸”的原则开展综合整治,对无证照非法经营的餐饮船舶坚决取缔,对证照齐全但存在排污问题的限期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7—8月)。

整治完成后,由区交委统一形成工作总结于20186月底前报送市交委,市交委会同市环保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请各部门届时做好迎检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专项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单位要建立定期通报和督办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整改验收,落实责任排查问题加快整改区督查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对工作推动不力整治不到位的,严格实施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加强引导,确保稳定各单位要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全面摸清我区餐饮船舶及经营者情况,提前做好风险预判,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因考虑不周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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