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刘书获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綦江府人〔2018〕3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书获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
经2018年4月17日第二届区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免去刘书获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薛俨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8年4月23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
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级群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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