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盛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新盛府发〔2019〕31号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盛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现将《新盛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新盛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目标
制定本预案,其根本目的在于防御洪涝,减轻灾害,从而保证全镇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制定原则
(一)以贯彻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严格执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依据水法第一章第九条,按工程类别(小二型)水库,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各村山坪塘及微水工程,由村社负责的责任制。防汛技术负责任制,防汛值班制的原则。
(二)按照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抗旱的原则。
(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本预案应结合本镇防汛工程现状,社会经济状况和场镇村居发展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 基本情况
一、社会经济
新盛镇全镇8个村、54个合作社,现有农户5936户,人口19368人,耕地面积18625亩,农业人均纯收入3067元。
二、防洪设施现状
(一)基本情况
1.新盛镇现有小(二)型水库3座,山坪塘148口,微水工程56处,其他水利设施21处。
2.镇内河道岸坡比较平缓,河岸比较稳定,有利于保证河道正常行洪。
(二)存在问题
全镇3座水库存在不同程度的病险,薄刀岭、陈家水库放水设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三座水库的渠道配系老化,渗漏严重。山坪塘普遍年久失修无法正常运行,因而防洪任务比较重。
第三章 防汛机构组织
一、组织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建立统一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全镇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对重点工程、重点地区,逐一落实防汛抢险救灾队伍,保证其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一)镇防汛指挥部
成立“綦江区新盛镇防汛指挥部”。由镇长罗玉松担任指挥长,副镇长刘天宝、新盛派出所所长翁昌君为副指挥长;党政办、经发办、财政所、水务服务管理站等单位负责人和村(居)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水务服务管理站站长谭开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镇防汛办联系电话:61288500,夜间:61288500。有防汛任务的村、社及单位应分别建立相应的防汛领导班子及办事机构。
(二)镇防汛指挥部职责分工
指 挥 长:负责全镇防汛工作的规划组织、准备检查、重大方案等措施的审定,发布防汛抢险救灾命令。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进行防汛抢险救灾的组织领导工作,指挥长不在时,分管镇长履行指挥长职责。
镇防汛办:负责开展防汛检查,落实度汛抗旱方案和当险情发生时,为指挥长提供防汛抢险救灾方案,传递防汛指挥长调度命令以及负责调查统计洪涝灾害等防汛日常工作。
指挥部成员:负责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防汛工作任务,度汛抗旱方案、抢险落实情况,协同镇防汛办处理日常事务。
镇防旱抗旱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镇抗旱指挥权。在发生重大或特大旱情时,镇防旱抗旱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调用人员、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镇防旱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
(三)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
1.抢险救灾队伍:由镇武装部组织以基干民兵200人为基本力量的防汛抢险救灾常备队伍,由镇派出所组织以公安干警5—7人为基本力量的应急抢险队伍,由各村组织以广大群众100—200人为主要力量的工程抢险救灾专业队伍。
2.医疗抢险队伍:由镇卫生院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镇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防治。
3.治安保卫工作:由派出所负责。
4.物资供应组:由镇财政所、供销社、粮站和各村及工程管理单位负责。
5.灾情调查统计组:由镇党政办、经发办、水务服务管理站等单位负责。
6.救灾和善后处理组:由镇财政所、经发办、水务服务管理站等单位负责。
7.对于通讯保障:通讯由电信部门负责。
8.救灾车辆:由镇政府及有车单位负责。
第四章 场镇街道防汛抢险
一、洪水预测预报
(一)气象预报
由镇防汛办根据区防汛办、广播电视信息,负责监视监测分析本地区气象动态,一旦出现恶劣气候将迅速发布有关防汛指令。
(二)险情预报
1.在5月1日至9月30日,由社区组织人员对河床水位进行监测,实行值班报警制度。(社区要成立50—100人的抢险队伍)
2.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镇防汛办通知社区准备抢险工作。
3.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时,镇防汛办通知社区一并开展防洪抢险工作。
(三)工作制度
当场镇洪水达到警戒水位时,指挥长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场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会,启动防汛抢险预案,安排落实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第五章 水利蓄水工程防汛抢险
一、防汛检查
水库蓄水工程由镇水务服务管理站按照区局要求进行汛前汛中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书面、表格向镇防汛指挥长汇报,积极配合指挥长工作。(对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巡查值班制度、险情报告制度、拟定防汛抢险预案建档备查)
山坪塘及微水工程和其它水利工程,根据分级管理原则,由村社(长)组织汛前汛中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消除蓄水工程安全隐患,减少灾害的发生。对处理蓄水工程安全隐患技术上村、社干部定不准的应书面报告镇水务服务管理站,共同确定隐患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巡查值班制度、险情报告制度、拟定防汛抢险预案建档备查)。
二、险情预测预报
1.当水利工程大坝出现渗透,管涌、滑坡等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或个人)要迅速报告所在村社和镇防汛指挥部,并落实专人负责监视。
2.所在村社接到险情通知后,要及时到达现场,根据险情,迅速作好抢险准备,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负责通知下游单位和个人作好安全撤离工作。(启动防汛预案)。
3.镇防汛指挥部接到报告,要迅速安排人员立即到场,拟定更加详细的抢险方案和避险措施。
三、工作制度
当水利工程险情发生时,工程管理单位、有关村社应迅速启动防汛预案,指挥长按工程预案下达防洪抢险救灾命令。
第六章 其它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除场镇、水利工程、水上运输以外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由各部门拟定防汛抢险预案,交镇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统一调度指挥全镇辖区内的抢险救灾工作(含人员、物资、车辆、资金等)。
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大成绩突出者,由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不负责任的,要给予单位主要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属有关单位、村、社和工程管理单位及经营业主,要根据本预案规定,认真编写本单位防汛预案、搞好汛前汛中检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准备工作,要求在4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防汛预案、物资准备、抢险队伍人员表册,报送镇防汛指挥部归档备查。
本预案打印15份,报区政府防汛办一份,送镇有关领导各一份,发镇属有关单位及村各一份。由镇防汛办负责解释。
常用联系电话:
区防汛办:48613214
镇防汛办:61288500
镇 政 府:6128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