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四好农村路”通组通畅工程建设委托村级管理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战略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发〔2018〕1号)要求,经研究,为更结合实际建设要求和方便质量监督将2019年“四好农村路”通组通畅工程建设委托村级组织管理,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四好农村路”作为村民一事一议项目,委托村级组织与中标单位完善施工协议及相关手续;
2、组建村级质量监督小组,管理好质量监督员对所属村级在建公路进行质量监督;
3、配合施工方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占地青苗等矛盾纠纷,做好通畅公路沿线受益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公路硬化任务;
4、督促施工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提醒周边群众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收集好施工过程中的建设相关数据、照片等资料,并按要求上报。
特此通知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