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石壕府发〔2019〕15号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及区相关安全会议精神,我镇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全国“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实现“遏制一般事故、严防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为广大群众出行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杨文武任组长,副镇长黄吉亮、镇长助理石巧伟任副组长,镇安监办、公路办、农服中心、石壕派出所、打通公巡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牵头负责各项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推进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重点道路专项整治。由镇安监办牵头,农服中心、石壕派出所、打通公巡大队配合。围绕镇、村、国省道“三大管控主战场”,强化道路交通路面执法管控。学校周边、劝导站、踏青游为重点。国省道以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农村道路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的乡村道和场镇道路为重点。
(二)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由镇安监办牵头,农服中心、石壕派出所、打通公巡大队配合。针对目前我镇摩托车使用乱象,开展二轮、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未戴安全帽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开展道路基础设施专项整治。由镇公路办牵头,安监办、石壕派出所、打通公巡大队配合。做好学校周边防护栏、警示标语、减速带等重要设施,农村道路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防护栏的安装以及其他易发事故路段的安全设施。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2019年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7日至8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开展整治行动(3月11日至25日),按照各工作组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以及道路隐患摸排梳理。
(三)总结阶段(3月26日至29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按要求整改隐患,认真总结。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执法,切实开展重点道路专项整治。一是镇安监办要结合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违法规律特点,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学校周边、劝导站、踏青游路段和其他个性调度整治,持续加大路面严查整治力度,有效查纠减少路面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国“两会”期间良好道路通行秩序环境。二是镇辖区内4个劝导站要对“两客一危”车辆、面包车坚持开展道路安全劝导工作,对发现重点车型“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非法运输危化品和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报告镇安监办。
(二)强化摩托车源头管控、进一步深化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镇安监办联合石壕派出所、打通公巡大队立即开展二轮、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对辖区二轮、三轮摩托车进行1次全面清理,摸排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对辖区三无车辆按相关要求报废,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带病”上路。二是移动式设卡检查,在赏花游、踏青游、农家乐集中道路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摩托车专项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摩托车超载、未戴头盔、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摩托车事故频发的态势。
(三)强化道路基础设施专项整治。镇公路办对管辖道路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围绕桥梁、临水、临崖、长下坡、校园周边、国省道交叉路口、农村新建道路等“八类危险路段”,拉网排查治理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提示标识设置等方面安全隐患,推动事故多发点段综合治理。对本月内无法整治完毕的,要落实监管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强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提示。要坚持宣传先行,开展警示曝光和预热宣传,曝光违法违规企业、车辆、驾驶人和典型案例,公布危险路段,宣传管理举措。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各办公室及各有关单位要合理调整勤务,做好后勤保障,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要求,既要坚持严格、依法、文明执法,又要做好引导、指路、服务等工作,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大力营造道路交通安全良好氛围。
(二)严格责任,强化督导。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办公室,将严肃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含)以上或影响恶劣交通事故的单位或办公室,将启动倒查问责,严厉追究、一查到底。
(三)畅通渠道,灵通信息。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在3月27日前上报安监办。
附件:石壕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2日
附件
石壕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序号
时间
检查办公室
检查内容(检查地点、检查对象)
发现隐患
是否整改(未整改的要说明原因)
检查人员签字
备注
上报时间: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