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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溪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溪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相关单位:

《东溪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18320

 


东溪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扶组﹝20181号)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作风是党的形象和生命,作风建设攸关脱贫攻坚成败。当前,全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政策举措基本出台,关键要抓好落实。但一段时期以来,扶贫领域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打赢作风攻坚战。镇属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在脱贫攻坚中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摸清作风建设薄弱环节,落实专项整改措施,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的落实。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全面系统清除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下足绣花功夫,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三)基本原则

统一部署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镇政府统一部署,明确专项治理总体要求。镇属各部门和各村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以上率下与加强指导相结合。镇属各部门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迅速纠正,坚决整改。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集中突破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用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我镇2015年脱贫后,部分镇属部门和村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思想认识有所松懈,工作落实不力。存在假脱贫、数字脱贫,对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解决措施不力,特别是住房未保障的贫困对象,片面强调本人不愿意改造,消极厌战,工作浮在面上,不落细、不落实等现象。存在工作安排多,应付多,到村入户调查实际情况少、解决实际问题少、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少等现象。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部分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因户施策,解决实际问题,搞慰问式、走访式帮扶等现象。存在社会扶贫平台不健全、激励机制不完善,参与社会扶贫的主体少、氛围不浓等现象。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问题。有的驻村干部工作飘浮,对所驻村情况不明、不清,动态识别工作组织不到位,识别程序不规范,评定过程走过场;部分驻村干部对村级上报情况调查审核不严、不细,漏评、错评时有发生等现象。有的扶贫项目规划时简单应付,项目调整随意性大;项目实施不按规定开展招投标或竞争比选、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等程序办理。部分山坪塘等基础实施建设维护管理差,质量不过关。对特殊困难群体的特惠帮扶政策不落实,贫困人口未改造危房较多,就地农转非贫困人口帮扶不到位现象突出,扶贫小额信贷推进较慢等现象。有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头绪多、任务重,难以驻村开展工作,驻村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帮扶成效不明显等现象。存在空壳村多,贫困人口低水平脱贫,未解决三保障假脱贫等现象。

(四)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建设滞后、拨付程序繁琐等导致资金闲置滞留,影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等现象。存在扶贫项目资金民主决策、公示公告、村级义务监督员等八项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分管扶贫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扶贫干部身兼数职,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存在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到人到户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学习培训、落实工作任务

1﹒强化宣传培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对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全面学习,切实增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牵头单位:镇文化站,配合单位:镇属各部门、各村)

2﹒强化分类指导。3个重点帮扶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主战场,以解决贫困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为侧重点,因地制宜制定3个重点村规划。打好总体战,确保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实现脱贫村、贫困人口现行标准下高质量稳定脱贫。(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镇属各部门、各村)

3﹒强化识别精准。充分运用好大数据平台,加强部门间数据和信息共享,强化数据分析。定期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严格四进七不进一出三不出识别标准和八步两公示两评议一比对一公告识别程序,提高贫困对象识别精准度。(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配合单位:镇属各部门、各村)

4﹒强化扶贫项目管理。强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大扶贫格局,加大行业扶贫资源整合力度。坚持开发性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不断完善“1+6”深化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强化项目论证和储备。大力推进产业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就业创业扶贫,推进三变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对贫困对象的带动能力。加强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配合单位:镇公路办、镇水管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发办、镇社保所、镇民政办、各村)

5﹒强化政策落实。各相关行业部门、各村要认真落实教育、医疗、住房、产业、就业创业、低保等各项政策,切实做到一户一册,因户施策。(牵头单位:镇学区、镇计生办、镇乡建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社保所、镇民政办、各村)

6﹒强化资金监管。各村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牵头单位:镇扶贫办、镇财政所,配合单位:各村)

7﹒强化驻村工作和结对帮扶。深化区级领导包镇、街镇领导包片、驻村工作队驻村、区级部门指导、企业资助、大学生村官参与六联动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巩固的责任体系。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要切实履行驻村工作职责,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驻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帮扶责任人每两月到贫困对象家中一次,结合实际,把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牵头单位:镇组织办、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村)

(二)扎实开展走访慰问,了解真情实情

3月开始,镇、村干部及帮扶人开展走访慰问。重点围绕问发展意愿、问帮扶需求、问认可度、讲清扶贫政策三问一讲,实现贫困户走访全覆盖,重点查找工作差距,总结工作经验。(牵头单位:各村)

(三)扎实开展问题整改。针对市督查、区委巡察、区扶贫督查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挂单限时整改,确保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成效三到位。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边查找、边分析、边整改。深入开展整改回头看(牵头单位:镇督查室、镇组织办、镇纪委、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村、镇级各部门)

(四)强化执纪问责。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加大通报曝光和追责问责力度。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松手。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实行问责零容忍。建立举报追查和查实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一经举报,彻查到底;一经查实,坚决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村社、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牵头单位:镇纪委、镇扶贫办,配合单位:各村)

四、组织领导

1﹒强化思想认识。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各村各部门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作表率,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强化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一把手责任制,把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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