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194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綦江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54号)和市政府《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8511号)文件精神,按照区政府推进政务数据互联共享工作要求,现将《綦江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3

綦江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272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我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应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最新目录编制指南和《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8年版)》标准,落实《重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共享开放、安全可靠”原则,建设本区政务资源目录体系,实现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统一编目管理、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为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持,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171272号)要求,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单位、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全面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编制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构建全区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二)建立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根据各部门业务数据的需求,完成共享交换平台前置节点部署,满足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需求,为全区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提供支撑,实现全区各部门空间、非空间数据以及异构、同构业务系统之间的对接,实现在线、实时、定时的数据采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无障碍共享与交换,实现与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三)建设公共基础数据库。建立綦江区人口库、法人库、依托全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引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建立信息的动态管理更新机制,为各政府部门提供基础数据服务。

(四)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站。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基础信息,为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提供服务。

三、实施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稳步推进的原则,建设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制定《綦江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和《綦江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召开动员部署会。

(二)目录梳理和平台搭建阶段(2019年4—5月)。完成全区相关单位政务信息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完成全区政务信息资源梳理编制工作;制定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站和公共基础数据库相关技术方案;完成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站的搭建工作;完成全区公共基础数据库设计和搭建工作;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工作。

(三)数据整合和清洗加工阶段(2019年5—6月)。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基础上,逐步整合汇聚各部门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清洗加工,形成公共基础数据库;提供数据共享与开放服务;完成与市级相关平台的对接。

(四)推广运行阶段(2019年6月)。在试运行阶段成果基础上,依托公共基础数据库,提升数据内在价值,支撑政府科学决策、优化政务服务;开展推广示范应用,平台全面启动上线运行。

四、工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电子政务办)会同区大数据发展局成立綦江区政务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推进组(以下简称“工作推进组”),负责全区各单位政务资源目录编制以及应用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整体推进,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为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本单位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全力配合推进此项工作任务完成。

(二)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政务数据互联共享工作的总体推进,做好相关工作推进的统筹协调。会同区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总体设计,明确数据交换平台、身份认证、业务应用规划等内容,依据各部门“三定”方案及业务职能,界定共享数据的责任单位,建立运行机制,督促各部门及时按要求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提供交换共享数据。

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本区政务资源目录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推进政务资源目录体系的需求调研及建设、应用系统部署上线等服务保障工作;积极解决各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的技术问题;严格审核各政务部门涉及政务数据互联共享工作内容的信息化项目;为各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应用培训。

区委编办:提供全区各单位最新的“三定方案”、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积极配合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及编制工作。

区政府相关部门(直属机构):结合本单位“三定方案”,按职责分工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规划制定、信息资源调查、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维护更新等工作,填报綦江区政务信息资源调查表(附件2),及时向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负责做好部门业务系统接口开放、数据推送,做好与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业务和技术对接。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调。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组领导,统筹安排部署。要明确工作时间表,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对纳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按共享条件提供给区级各单位,优化政务服务,支撑各部门业务应用,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内容。

(二)责任落实。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要参照本方案,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落实责任、细化任务;要强化主体责任,原则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区大数据发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单位,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必要时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各单位请将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名单(附件1)电子版于428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周瑜;联系电话:48659622;内网邮箱:qfdz@qj.cq)。綦江区政务信息资源调查表(附件2)按培训会要求的时间上报。

(三)安全保障。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开放、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制度;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制定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制度,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护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制定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立信息资源使用全过程追溯和问责机制。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23日印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