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新盛府发〔201967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大队)、镇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全力推进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治理;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和环境安全应急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各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规划、落实,确保我镇全年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6月底前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文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分管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解目标任务,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召开专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布置和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要求,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好生态环境相关的事宜,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尽快给予解决。

三、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

高度重视中央、市、区重大生态环境决策部署的决策督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及省市反馈问题的专项督查,领导批示件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导向督查。对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举一反三,针对反映污染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对重点件常态复查,复杂件持续整改,对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形成长效机制,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重大契机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四、强化宣传,倡导绿色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环境知识下乡“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标语、发放资料、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提倡绿色出行、低碳生活;二是推动实施垃圾分类,加快建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设施;三是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提高污水处理率。

五、完善制度,保护水源

掌握饮用水源的基本情况,完善饮用水源台帐和管理制度,开展污染整治,严禁在保护区内进行畜禽、水产养殖和白色垃圾等污染,确保实施沙溪河上游生活污水收集工程顺利完成。

六、部门联动,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空气质量预警预报,通过强化四控两增措施,在市、区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开展污染天气专项应对工作,削减污染物排放峰值,最大限度降低不利气象条件期间空气中PM2.5PM10浓度,争取更多的优良天数,为辖区营造良好的空气环境。

七、加大力度,建立固体废物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清废行动;二是重点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总结经验,建立固体废物监管长效机制。

八、严控农业过程风险,保障耕地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二是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三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四是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

九、受理投诉,依法办理

公开环保信访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反映本镇内环境污染信访、投诉类案件,建立环保信访投诉登记台账,完善环保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制度及流程,依法依规办理并回复环保信访投诉,杜绝环境污染的集访事件发生,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均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

十、督促全镇企业业主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所有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十一、健全制度,做好环境卫生管理

围绕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切实改变部分地区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倒、庭院杂物乱堆乱放等现象,切实做好场镇脏、乱、差和防污综合整治,杜绝场镇垃圾乱倾乱倒,保持场镇清洁卫生。一是加大设施设备投入,优化环卫设施设备;二是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制度;三是及时开展河道清漂、道路清扫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

                                                                     2019530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