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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溪镇“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溪镇“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

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东溪镇“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19625

 


东溪镇“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集中

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8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612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城区“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9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提升行动和城市综合管理的工作部署,紧扣“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目标,开展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治乱拆违、街净巷洁、路平桥安、整墙修面、灯明景靓、江清水畅、城美山青”七大工程,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场镇及周边开展“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依法依规、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二、集中整治范围

“蓝屋顶”具体指未经审批在建(构)筑物楼顶乱搭乱建的钢架棚及其附属设施(含彩钢棚、晴雨蓬、砖混等)。本次集中整治范围以场镇(一、二、三、四社区)及周边建城区上书、盆石、永乐、竹园4个村重点区域建(构)筑物的“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为主,其中,场镇范围先行集中整治一、二、三社区“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四社区先行集中整治集镇210国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

三、整治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先单位后个人的时序安排,分期分批开展整治工作,确保20198月底前本次集中整治区域“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实现“清零”,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除集中整治区域外,镇域其他区域的“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问题在本次集中整治结束后,根据镇级领导村(居)挂片方式持续推进,确保2020630日前存量屋顶违建整治率100%

四、组织保障

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所涉村居挂片领导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就有关问题作决策部署,对开展情况作督促检查。

五、职责分工

(一)责任主体

镇建环办、国土所、镇建设环保中心牵头,对“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拆除整治工作总负责、总协调,整体把握工作政策、分类制定处理意见、研究形成改造方案,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相关村居组织实施本辖区“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拆除整治工作,镇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

(二)相关部门职责

1.镇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牵头部门移送的自行拆除整改不到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相关党员干部开展约谈提醒;对开展工作不尽心尽职的村居书记主任进行约谈,对瞒报或限期未拆除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2.镇宣传文化中心:负责统筹整治行动全过程的宣传报道工作,建立举报曝光平台,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镇平安建设办:负责做好群众法律解释有关工作;负责做好与整治行动相关的信访事项应对处置工作,确保信访形势整体平稳。

4.东溪派出所:负责维护和保障执法现场治安稳定良好,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镇财政所:负责统筹资金安排工作经费,保障此次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6.相关公共服务单位:供电、供水、供气、广电、电信等不得对在建屋顶违建以及利用屋顶彩钢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服务,对已提供或变相提供专业服务的,限期停止服务。

六、集中整治步骤

(一)清查摸底、宣传自拆(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制发通告,加强宣传“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相关村居要全面清查摸底屋顶违建存量,建立档案,做到一楼一档、一户一档;召开院坝会、村(社区)居民小组会,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教育劝导当事人自觉拆除屋顶彩钢棚;建立完善辖区屋顶违建行为的巡查处置机制,督促指导村社加强巡查管理;积极主动,妥善处理信访、维稳及相关善后工作。

(二)分类分批、强制拆除(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3月15日)

20197月底前,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公务人员要带头按期、按要求、无条件自行拆除“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20199月中旬前,对其他经宣传告知、限期未自行拆除的,分类、分期、分批实施强制拆除,做到重要节点区域“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基本“清零”。

(三)查漏补缺、试点改造(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30日)

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屋顶违建整治经验,完善长效监管措施,防止反弹;结合村居民意愿和实际,指导协助违建当事人做好屋顶防渗应急处理和其他善后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屋顶改造试点工作。

(四)全面整治、存量清零(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30日)

分季度制定、报批、实施城区其他区域“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等存量屋顶违建的整治计划,实现存量屋顶违建整治率100%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整治是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东溪整体形象,事关优化发展环境,事关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全镇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干部要带好头抓落实,相关村居要克服困难、苦干实干,镇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工作开展,确保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二)深入宣传,全民参与

坚持将舆论引导贯穿全过程,持续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横幅是、标语、村村通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整治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争取得到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先行拆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带动各村居各违建当事人主动自拆。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此项工作纳入镇年终考核重点内容,由镇建环办开展跟踪督查。对不作为、消极应付、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本次整治工作中表现优秀、成效突出的单位和村居,适时给予通报表扬。

(四)完善政策,持续推进

本次集中整治结束后,各有关办公室(中心、站所)、村居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决遏制“蓝屋顶”、彩钢棚、晴雨蓬问题出现新的增量,进一步推进我镇屋顶违建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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