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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新购车位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綦江区新购车位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630

重庆市綦江区新购车位优惠政策及兑付

办法

为深化房地产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我区“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地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綦江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綦江府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新购车位优惠政策及兑付办法。

一、优惠时间

201971日起至20201231日止(购买时间以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二、优惠内容

优惠时间内,凡在我区(不含万盛经开区)拥有商品房的个人,按车位销售规定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处购买其商品房所在小区的首个车位,车位部分可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00%奖励优惠。购买二手车位的不享受优惠。

三、契税兑付办法

(一)集中受理时间

第一批集中受理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车位网签备案的,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5日期间受理。

第二批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车位网签备案的,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受理。

第三批集中受理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车位网签备案的,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受理。

未按照规定时限提交资料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单位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业主新购车位契税奖励优惠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填写《重庆市綦江区新购车位优惠政策奖励明细表》。

(三)申报资料

1.商品房网签备案《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所购车位网签备案《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银行账号信息复印件;

4.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兑付时间

申报资料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奖励优惠按期支付到个人账户。第一批集中受理的,于2020年3月底前支付;第二批集中受理的,于2020年9月底前支付;第三批集中受理的,于2021年3月底前支付。

    (五)优惠政策咨询电话

区住房城乡建委:48678527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48602821

区财政局:48671605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新购车位优惠政策奖励明细表

 

附件:

     重庆市綦江区新购车位优惠政策奖励明细表

填报单位(签章):

制表人:

              

电话:

 

制表时间:

序号

业务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位网签时间

所购商品房产权证号

车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

车位金额 

(元)

车位契税

缴纳

金额 (元)

收款人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备注

说明:

1.业务编号为购买车位的业务编号。

2.契税缴纳金额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金额一致。

3.收款人姓名应与收款人账号对应,重庆市内开户行填写格式:XXX银行XXX分行/支行;市外开户行填写格式:XXX银行XXX分行/支行XXX分理处/营业部。

4.不能使用定期存折(卡)、信用卡。

5.所购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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