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党组织,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镇机关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辖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自然灾害综合统筹防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镇党政领导班子、村(社区)两委班子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镇党政领导班子、村(社区)两委班子共同承担安全发展职责;镇党政主要领导及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导责任;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村(社区)两委专职干部在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二)坚持依法监管、履职尽责。按照职责法定、权责对等要求,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全面落实镇安委会统筹协调和12个行业(属地)监管办公室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及镇安全生产(常态)督查工作委员会的督查职责。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工作职责

(一)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镇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研究解决辖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3)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奖惩。

4)加强机构、队伍、装备建设,加大安全投入,督促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工作落实。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和参加辖区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2.镇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主持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每季度1次)。

2定期或经常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经费保障、资源整合、检查督查、考核奖惩等重大问题。

3督促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职责。深入实际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辖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4示范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每月1次)。

5)自然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职责。

3.镇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统筹制定镇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年度工作总结,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担任镇安委会主任,每年主持镇安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6次(每21次),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配合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避免伤亡。

5)自然灾害防治第一责任人职责。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4.镇分管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安全生产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5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6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7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8)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统筹职责。

5.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

2)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时研究部署、同时实施落实、同时检查督查、同时总结考核。

3)组织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按镇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涉及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工作。

4)督促分管的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5)经常性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

6)负责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善后处理工作。

7自然灾害防治直接责任人职责。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具体职责详见《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网络责任体系的通知》石角委发〔201953

(二)石角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相关办公室职责

1.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统一思想认识,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2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及重大活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为党政领导决策及强化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并检查、指导所辖单位、部门安委会(领导小组)的工作。

3组织研究需要政府及上级部门亟待解决的影响正常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并迅速上报。

4组织安排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活动,查找问题,纠正违章,治理隐患,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5组织考核,并报党委、政府批准,实行奖惩;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

6组织研究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意见,按规定上报。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2.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综合管理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镇安全生产规划;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监督使用,逐步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按照委托执法范围行使执法权,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汇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

3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上级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4组织和领导本地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或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指导机关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及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划分,督促对所负责的单位、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履行。

6)负责应急管理、救灾救助,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统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职责。

3.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办)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牵头督促各级、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综合全镇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主持抓好镇安委办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筹备镇安全会议,分解下达目标,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

5督促机关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及有关单位经常检查所辖单位、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电及重点场所的安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6本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要尽快赶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和做好上报及善后工作。

7)完成自然灾害防治综合统筹,应急管理,减灾救灾。

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镇安全生产行业(属地)监管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业主)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2组织制定本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镇及镇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项。

5督促本行业单位、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抓好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6负责本行业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测和评估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牵头或协助依法进行查处。

7)完成本行业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8认真履行石角委发201953号文件中明确的职责及完成镇、镇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三)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1.村(社区)两委班子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根据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所辖区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同时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和法规起保证、监督作用。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障作用,并将安全生产工作逐条落实到全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优评先工作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处理。

3.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2根据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3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负责本村(社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组织本村(社区)做好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范因大雨、大风天气和人员聚集等导致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等各项工作。

5负责组织本村(社区)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建立完善道路交通监管、辖区车辆及驾驶员等管理台账。

6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村(社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专干职责

1负责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2负责做好本村(社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制止其违法行为,及时向本村(社区)和镇安委会报告,同时在每个月底向镇安委会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工作相关报表。

3负责本村(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帐建设,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宣传、会议等有关工作和活动记录,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据可查。

4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抢救、排险和善后服务工作,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生产紧急事件,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本村(社区)和镇安委会或有关部门,尽可能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工作。

6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

7协助本村(社区)做好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5.村(社区)其他专职干部安全生产职责。

1做好本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分工工作和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协助本村(社区)调解各种民事纠纷,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抓好各种隐患苗头的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协助本村(社区)搞好群防群治工作,多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3协助本村(社区)做好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镇安全生产(常态)督查工作委员会职责

1承担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安全生产行业(属地)监管办公室和镇有关办站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镇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发布全镇安全生产信息。

3负责指导、监督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4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加强与村(社区)日常联络,并指导村(社区)安全员日常检查工作。

6依法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镇有关办站所、有关单位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

1.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镇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劝导和制止,并向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 镇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按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履职尽责。各单位要统筹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工作例会、安全检查、常态督查、谈心对话、约谈警示、追责问责等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二)严格目标考核。严格按照石角镇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强化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公布、警示、约谈、问责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述职、评析和报告制度;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19716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印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