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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通镇“扩权强镇”改革试点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要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精神,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和《重庆市綦江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结合綦江“四区一城”发展战略,就开展打通镇“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契机,根据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四区一城”发展战略,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为核心,以规划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强化打通镇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试点先行、全面推广,有效推动全区镇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优化行政组织机构,创新“大办制”管理机制,遵循“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权力下放原则,该放的要坚决放、该管的要切实负责管好,赋予打通镇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努力做到权力与责任相匹配、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岗位与职责相适应,充分调动打通镇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根据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位特点、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功能定位,着力培育产业特色和城镇特色,形成示范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规划先行,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注重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四)统筹发展,协调推进

按照有利于统筹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原则,促进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生产和生活条件同步改善,建设和管理同步加强,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增强城镇资源凝聚能力、人口吸纳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通过政府推动、体制创新、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等机制措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大力提高打通镇综合实力,力争经过5年时间的努力,将打通镇建设成为城郊休闲旅游度假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綦江南部人口集中区、和谐社会示范区,镇域经济得到极大发展,社会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极大提高,成为名符其实的綦江南部最大“边城”。

(二)具体目标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加速推进打通镇与綦江城区同城化步伐,城区规模进一步扩大,人口集聚度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建成城区面积达到5平方公里以上,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0万人左右。

——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二、三产业比重显著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服务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发展健康有序。以行政审批改革和提升服务功能为重点,通过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打通镇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环境更加优化。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指标均居市、区领先水平;人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乡风文明,居民民主管理意识明显增强;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居民满意度明显提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基本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管理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依法下放行政权力

根据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结果,逐一对照权责清单,结合实际,采取授权、委托、派驻办理等方式,分期分批合理下放行政权限。

——依法下放区级部门部分行政权力。区规划、建设、国土、环保、水务、农业、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卫生计生、城管、食品安全等部门,将能够下放、委托的行政权限,分期分批下放或委托给打通镇行使。区级部门在放权过程中也要科学甄别、合理论证下放权限范围、数量、明细项目及打通镇承接能力,实施中先急后缓,确保下放的权力正常运行。

——扩大打通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自主权。切实结合改革实际,通过区政府制发文件直接交办的形式,适当赋予打通镇产业发展、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财税管理、融资平台建设等更大、更多的经济管理权;赋予人员配备、管理等人事权;赋予市政、交通、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就业社保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逐步完善打通镇政府的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真正让“扩权”成为镇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        

——确保下放权力规范运行。区级部门按照权责一致、放管结合的原则,加强指导和监管,负责对打通镇承担下放权力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并建立区级巡查制度,安排专职人员做好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和杜绝各种腐败问题和滥用权力行为。所有下放、委托给打通镇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一律进入镇公共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   

——推行行政权力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执行情况,打通镇在承接区级部门下放事权的同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杜绝权力扩张后的衍生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探索基层综合执法

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打通镇执法力量,行使区级部门下放、委托和镇级独立行使的行政执法类权限。探索将社会治安处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市政管理、城乡规划、城乡建设、质量监督、计生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执法权限纳入综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管、权责统一,从源头上解决执法缺位、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适当充实执法力量,加强培训和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乡镇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根据打通镇承接下放权限和发展需要,逐步探索政府组织架构,探索干部管理、派驻部门双重管理等体制机制,完善打通镇公共服务体系。

(四)注重规划引领

以规划为龙头,制定政策、创新机制,在城镇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上有明显突破。一是在打通镇原有城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详细性控制规划,扩大城区规模,完善城区功能,提升城区形象;二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思路,进一步做好特色农业发展规划、乡村旅游和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规划、工业功能区规划、商贸经济发展规划等产业发展规划,为镇域经济持续稳定转型发展提供科学指导;三是进一步强化“以项目为载体”的发展思路,按照产业发展规划,高规格设计、整合、包装城镇建设、交通、工业、农业、旅游、水利等项目。

五、政策支持

(一)加大项目及用地支持力度

把打通镇城镇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作为发展的核心任务来抓,进一步整合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将打通镇符合条件的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区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级改革试点、全国重点镇、市级中心镇、特色小城镇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各类项目资金,优先支持打通镇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积极搭建产业发展平台,支持打通镇广泛吸纳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区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要大力支持打通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功能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保障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规范流转。建设用地总量和指标适当向打通镇倾斜,确保建设用地需要。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按照分税制的要求和财权事权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打通镇财政管理体制,赋予相应财力;加大区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给予建设资金和发展补助等方面的支持,有效增强打通发展能力。

(三)加大政府交易支持力度

以打通镇为主体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集体资产转让等事务,在条件合规的前提下,区级相关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六、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6年6月—2016年8月)。开展改革试点调研,清理全区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权限下放清单,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组建领导机构等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9月—2017年9月)。实施方案通过区政府审定,开展下放权限业务培训,分批下放并逐步规范运行行政权力,开展配套改革调研等相关工作。

(三)运行总结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12月)。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测和调控,逐步开展配套改革,评估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等相关工作。

(四)推广发展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根据改革成效分析、经验总结等,择优选择条件成熟的其他镇,推广实施第二批“扩权强镇”改革试点。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超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雷瑞宏同志任副组长,打通镇、区府办、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督查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扩权强镇”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打通镇,由刘刚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以打通镇为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区“扩权强镇”改革领导小组要建立完善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具体负责“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级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职能授权衔接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加强跟踪服务,确定专人负责联系打通镇授权工作,切实做好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委托执法培训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打通镇应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后,持证上岗。打通镇要按照权责对应的原则,正确履行管理职权,主动承担相应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三)加强指导服务。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打通镇开展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主动为打通镇“扩权强镇”改革各项措施提供政策支持和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

(四)建立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抓紧拟定打通镇“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建立严格的督查机制,根据明确的工作目标,对改革推进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工作,以促进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严禁政令不通、禁令不止、各行其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30


附件下载:

綦江府办发[2016]66号关于开展打通镇“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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