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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1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2025年修订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故分级

1.6预案体系

1.7风险分析

2组织指挥体系

2.1组织指挥机构

2.2专项工作组职责

2.3成员单位应急处置职责

3预防与预警

3.1事故预防

3.2事故预警

3.3信息报告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2响应程序

4.3响应措施

4.4响应终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事故调查

5.3总结评估

6 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2物资、装备保障

6.3技术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6.5资金保障

6.6通信保障

7宣传培训与演练

8附则

8.1预案管理

8.2预案解释

8.3预案实施

9附件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綦江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环节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开展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各企业单位特点及綦江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8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25号)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第708号令)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

5)《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6号令);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

8)《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导则》WJ/T9106-2024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10)《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辨识》(WJ/T9093-2018

11)《重庆市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指导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编制相应预案,适用于全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减少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严防次生事故带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本着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处置以属地镇街为主,有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各司其职、分级响应。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根据各自职责,按照事故大小、危害程度并依据反应快捷、救援有效的要求,实施分级响应,开展应急救援。

5)依法依规、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把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关,要经过危险因素辨识、事故类型与风险分析、危险源评估、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和评审等过程,力求形成科学、规范、实用、有效的应急预案。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通过演练及预案修订等手段,确保应急预案内容和措施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保证应急机构及人员、装备处于备防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有效地投入应急相关工作。

1.5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严重程度,民爆生产、销售突发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一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发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较大事故。发生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一般事故。发生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6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重庆市綦江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专项应急预案,向上与《重庆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重庆市綦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向下与事发镇街、管委会以及民爆行业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见下图1-1)。

image.png

1.7风险分析

1.7.1民用爆炸物品基本情况

目前,綦江区范围内共有生产、销售民爆企业各1家,2个民爆物品储存仓库,仓库分布在古南街道和永城镇,生产和销售的民爆产品主要有: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乳化炸药(胶状)、电子雷管、工业电雷管、导爆管雷管、塑料导爆管,这些产品和原材料、半成品的共同特性是易燃易爆。

1.7.2 危险性分析

1)在生产、试验、销毁、装卸、运输、储存民爆产品和某些原材料、半成品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风险主要有:

A)燃烧爆炸。因摩擦、撞击、静电、雷击、明火、高温、自燃、山火等原因,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B)中毒和窒息。人员吸入受热分解或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气体,或人员进入密闭空间置换检修设备,未按规定置换空气,或因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发生人员中毒甚至死亡事故。

C)灼烫。水油相高温溶液、蒸汽烫伤、高温管路、设施灼烫、电气焊、电气灼伤及强酸强碱的化学灼伤和腐蚀。

D)机械伤害。生产设备防护装置失效或其他设备转动部位无防护或防护不当,造成操作人员受伤;误操作;人工排除设备故障时发生绞、碾、碰、割戳、切等机械伤害事故。

E)车辆伤害。车辆故障、超速等违章行为,发生车辆机械伤害事故。

F)触电。设备设施漏电或违章操作发生电击事故和电伤事故。

G)高处坠落。在生产、维修、装卸等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导致高处跌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H)其他事故。

2)造成民爆企业发生事故风险的原因主要有:

A)设计、施工缺陷,如选址、布局不合理,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距离不够等;

B)年久失修导致功能缺失;

C)外部安全距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发生变化;

D)设备本质安全程度不高,可靠性低;

E)撞击、摩擦、雷击、静电、明火、电气短路,安全装置失效;

F)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G)厂(库)区违章驾驶、车辆故障、道路设施等原因造成的火灾爆炸;

H)其他原因。

2组织指挥体系

2.1组织指挥机构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等级,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学救治、秩序维护、舆论引导、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8个专项工作组,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总工会、涉事镇街,以及辖区内供电、供水企业、通信企业为成员单位。

较大、一般事故,指挥部即为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指挥部并入市级现场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传达贯彻执行市政府、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向市政府、区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对情况;组织调度应急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协调部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决定对事件现场进行封闭、实行交通管制等加强性措施;发布事件有关信息。

现场应急救援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发生一般、较大事故时,区指挥部立即赶赴现场,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搜索救援、医疗救助、人员疏散、现场警戒、舆论引导、事故调查等工作;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区政府组织开展先期处置,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2专项工作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应急等部门参加,统筹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协调调度各方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及信息报送。

抢险救援组:区经济信息委、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消防及涉事镇街、事故企业等单位参加,研究抢险救援方案,调集抢险救援队伍及所需装备,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开展次生、衍生灾害事件风险监测。

医学救护组: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相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对涉事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提供医疗支持, 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

秩序维护组:区公安局牵头,交通运输、事发地镇街参加,负责组织警力及有关人员设置警戒区,保护现场财产安全,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组织人员、车辆有序疏散,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舆论引导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经信参加,负责新闻报道和权威信息发布收集舆情和社会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联网管理撰写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发布。

应急保障组:事发地镇街牵头,经信、财政、交通、商务、大数据等部门及电力、通讯、燃气企业参加,负责抢险救援器材与物资保障、交通运输、资金、生活、电力、通讯等保障。

事故调查组:区政府授权部门牵头,纪委监委、经信、公安等部门参加,负责勘查事故现场,组织事故评估,对事故发生原因、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善后工作组:事发地镇街牵头,公安、民政、司法、信访、区总工会等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置和社会稳定等

2.3成员单位应急处置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统筹协调民用爆破器生产流通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传达领导小组指令。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发布权威信息,负责媒体记者接待和舆论引导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及时、准确、全面地汇集相关网络舆情信息,统筹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舆论导控工作,及时开展网络辟谣。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在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统筹协调民爆生产、销售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传达区指挥部命令;及时向市经济信息委和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向区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防范措施,牵头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督促事故发生企业单位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负责调集应急抢险器材和物资。

区公安局:负责突发事故灾难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协助民用爆炸物品专业应急救援队进入现场处置。

区民政局:指导镇街开展死亡人员丧葬和家属抚慰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为突发事故灾难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 保障,并加强支出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事故周边区域的环境;调度环境应急力量预防和应对突发事故灾难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协调行业专家配合开展事故影响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损害性调查;指导周边在建工程,排水设施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对事故损害建筑物进行抢险抢修、加固。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抢修、恢复在突发事故灾难中损坏的有关市政设施。

区交通运输委: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道路、公路、桥梁的抢修,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的保障能力。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开展受伤人员现场急救和治疗工作,做好事故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执行情况;按照区政府授权负责组织和参与民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协调通信企业抢修、恢复在突发事故灾难中损坏的有关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网络正常使用。

区消防救援局:负责配合抢险救援工作。

区总工会:参与民爆器材安全生产事故抢险及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众稳定工作,为群众提供相关权益咨询,积极支持配合善后处置等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监测工作,及时将监测到的可能引发民爆生产安全事故的地质灾害等信息报送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涉事镇街:负责及时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启动有关应急预案,调集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牵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为事故抢险救援提供后勤保障。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负责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提供事故风险评估情况,组织本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对民爆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负责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辖区供电企业: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现场处置指挥部指令切断或及时提供电力供应,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和协助。

辖区通信企业:负责提供应急通信保障,抢修受影响通信设施设备。

辖区供水企业:根据现场处置指挥部指令,对生活用水已被污染的地区和疏散群众的临时安置地提供必要的生活用水;同时,为事故抢险救援中的洗消、去污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用水资源。

3预防与预警

3.1事故预防

区经济信息委按照民爆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和生产技术条件要求,督促民爆企业单位抓好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现状,及时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切实强化危险源管理;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建立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设备维护、安全检查、隐患整治,制定和优化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3.2事故预警

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建立健全日常数据监测、事故统计分析等各项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爆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及相关信息数据库,落实各项预警监测措施。遭遇地震、洪水、极端气候等自然灾害,以及发现相关工艺技术或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予以事故预警。

区经济信息委要与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和掌握生产安全动态,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监测监控。

气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将监测到的可能引发民爆生产安全事故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信息报送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区经济信息委要及时分析研判监测结果,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

3.2.1预警分级

应急救援现场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对可能发生的民爆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区指挥部提出预警级别建议。民爆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

3.2.2预警信息发布

按照市、区有关规定,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单位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故灾难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发布预警信息可采取广播、电视、报刊、通信、微信、微博、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及有关企业应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有关机构、有关专家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对重点隐患区、危险源的检查,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信息,控制事故范围和损害程度。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预警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和排险进展,确定不可能发生民爆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已解除的,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相关预警措施。

3.3信息报告

1)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110”“119”报警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安、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报告内容和信息续报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原因初步判断,已经采取的措施、现场处置和救援、其他应当通报的情况等。

对首报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

4  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进行分级,綦江区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级、级和级。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级响应:本区发生特别重 大、重大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市政府决定启动的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响应;本区发生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事态难以控制,需要市政府调度市级力量和资源进行增援的民用爆炸物品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级响应:本区发生较大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区政府、区安委会决定启动较大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响应;事发地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事态难以控制,需要区政府调度区级力量和资源进行增援的民用爆炸物品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级响应:发生一般民用爆炸物品事故,事发地镇街(园城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决定启动一般民用爆炸物品事故;事发单位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事态难以控制,需要个别区级部门增援的民用爆炸物品事故。

4.2响应程序

4.2.1响应程序框图(图1       


1 响应程序框图

4.2.2应急预案的启动

民爆生产销售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级、级、级。接到四级事故报告,立即启动级响应,由区指挥部根据应急职责迅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接到三级事故报告,立即启动级响应,由区指挥部根据应急职责迅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接到一级、二级事故报告,立即启动级响应,由市政府牵头应对。

4.3响应措施

4.3.1先期处置

民用爆破生产销售企业、涉事镇街、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并及时向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处置工作的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人员搜救。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在确定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后,抢险救援力量应首先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医院抢救。

2)现场管控。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民爆物品燃烧,应及时封禁现场、采取大量水灭火,并及时疏散无关人员。

3)舆论引导。通过政府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事件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失控处置。先期处置仍未能控制事态发展,如民爆物品燃烧失控,现场指挥部应立即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应果断撤离所有救援力量。

4.3.2具体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启动级响应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A区经济信息委负责人召集本部门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从事发镇街主要负责人手中接过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权,指挥事发镇街(园城管委会)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B)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

C)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

D)维护事故现场秩序,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E)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F)根据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研判是否扩大应急。

2事故发生后启动级响应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A)分管区领导发布指令,迅速集结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发现场,从区经济信息委负责人手中接过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权,指挥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B)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

C)根据现场情况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D)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

E)维护事故现场秩序,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F)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G)依法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H)根据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研判是否扩大应急。

3事故发生后启动级响应时,分管区领导将现场指挥权移交给市级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区应急救援队伍有序合并到市级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市级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的指令,全力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4响应终止

确认引发民爆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态势得到全面控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有关人员、装备等及时撤离。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涉事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善后工作方案,有关保险机构要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和理赔工作。

5.2事故调查

按照事故类型、等级及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形成调查报告。

5.3总结评估

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对事故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并提交区政府。

6 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根据平战结合和事故应急的需要,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单位要合理设置兼职的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其它应急队伍。应急队员应选择身体好、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区应急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当企业自身应急救援能力不能承担救援处置工作时,与外部应急救援力量签订救援协议,确保满足应急救援处置需要。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整合应急、消防救援、公安、医疗机构等各支救援队伍,确保应急救援指挥有序。

6.2物资、装备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配备必需的紧急设施、装备、车辆和通讯联络设备,储备必要的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和生活用品等应急物资;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基础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和装备,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3技术保障

相关企业要结合实际,适时对现有生产、储存、运输相关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抢修装备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应急抢修人员,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依靠区内民爆企业专家团队和地方应急救援专家提供技术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本区医疗单位的医疗技术和设施不能完全担负医疗救护任务时,应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请求支持。

6.5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以及民爆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民爆器材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6通信保障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通信企业保障通信网络正常使用。

7宣传培训与演练

民爆企业应制定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培训方式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定期开设培训班、上安全课、事故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黑板报、公告栏、墙板等,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让企业员工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同时对涉及社区和居民的要求,要持续做好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及告知等工作。

8附则

8.1预案管理

区经济信息委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适时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完善,原则上每3年组织评估一次,评估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修订。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注重与本预案衔接。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9附件

9.1 綦江区民爆行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流程图

9.2綦江区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单位通讯录

9.3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东溪分公司生产区、库区总平面布置图

9.4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东溪分公司永城库区总平面图

9.5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东溪分公司事故状态下应急疏指示图

9.6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东溪分公司永城库区应急疏散指示图

9.7 綦江区区级应急物资装备台账


9.1 綦江区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流程图


9.2 綦江区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单位通讯录

序号

单位名称

值班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值班电话

1

区政府办公室

023-48662959

15

区总工会

023-85896686

2

市经济信息委

023-63899510

16

区卫生健康委

023-85895000

3

区人武部

023-87263600

17

区应急管理局

023-61271258

4

区委宣传部

023-48662437

18

区大数据发展局

023-48618361

5

区委网信办

023-87260719

19

区气象局

023-48665383

6

区经济信息委

023-48662295

20

区消防救援局

023-81710119

7

区发展改革委

023-48662278

21

融媒体中心

023-87265530

8

区商务委

023-61280386

22

武警綦江中队

023-85883395

9

区公安局

023-85883000

23

区交通运输委

023-85886000

10

区民政局

023-48662984

24

高新区管委会

023-48610171

11

区财政局

023-48662397

25

古南街道

023-48658700

12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023-85890000

26

永城镇

023-48489098

13

区生态环境局

023-48662014

27

区城市管理局

023-48652078

14

区住房城乡建委

023-48678575

9.3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东溪分公司生产区、库区总平面布置图

9.4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东溪分公司永城库区总平面图

9.5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东溪分公司事故状态下应急疏指示图


9.6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东溪分公司永城库区应急疏散指示图



9.7 綦江区区级应急物资装备台账

序号

物资准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油锯

5

2

便携式消防水泵

1

3

水泵配套水带

56

1680m

4

移动水池

15

5

火场照明设备

2

6

照明灯

1

物资车上

7

风力灭火机

8

8

台式水泵

1

9

电动喷雾器

4

10

单兵帐篷

18

11

背包防潮睡垫充气床

18

12

往复式灭火水枪

30

13

攀登绳

4

14

头盔

150

15

防护眼镜

40

16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14

17

军用消防铲

50

18

多功能水壶

500

19

头灯

300

20

手电筒

10

21

望远镜

3

22

点火器

6

23

对讲机

15

24

铁制弯直砍刀

50

25

铁扫把

2000

26

铁铲

230

27

斧头

40

28

防爆数字对讲机

10

29

指挥帐篷

1

30

折叠指挥桌

8

31

折叠椅

12

32

便携式发电机

1

33

便携式LED防爆移动照

1

34

帐篷灯

1

35

摄录望远镜

1

36

便携一体机

1

37

拉杆式移动音箱

1

38

便携投影仪

1

39

器材箱

2

40

防爆执法记录仪

2

41

激光笔

1

42

喊话器

11

43

录音笔

1

44

抢险救援头盔

5

45

防爆强光手电筒

5

46

防毒全面罩

5

47

多功能救生衣

5

48

腰挂式抛绳包

5

49

空气呼吸器

6

50

水上救援飞翼

1

51

全量程气体检测仪

1

52

北斗卫星电话

26

53

智能眼镜

1

54

智能头盔

3

55

应急指挥桌面终端

1

56

751080P视频高清触控大屏

1

57

现场视频终端

2

58

地灾救援装备

2

含强光手电、高倍夜视望远镜、定位仪、测距仪、罗盘、皮尺、卷尺、头盔、现场救援箱

59

水下声呐探测仪

1

60

浮力马夹带绳包

22

61

救援绳索

5

62

水下潜水救援装备

3

63

救生抛投器

26

64

救生衣

280

65

救生圈

280

66

4.2米橡皮艇及30匹马力舷外机

5

67

3.8米橡皮艇及15匹马力舷外机

27

68

船用拖车

5

69

发电机

25

70

抽水机

58

71

编织袋

9800

72

打桩机

1

73

钻井机

1

74

钢丝笼

20

75

土工布

10

76

安全帽

31

77

储水袋

61

78

海洋王PFW6110工作灯

6

79

雷达生命探测仪

1

80

救生演练假人

2

81

充气救援担架

6

82

气动抛投器

4

83

正压式呼吸器钢瓶

9

84

扩音喇叭

3

85

配件(电瓶)

53

86

配件(电缆)

4

87

配件(变频柜)

2

88

配件(配电箱)

10

89

配件(自耦减压起重器)

8

90

水带

130

91

配件(钻井杆)

58

92

配件(海洋王PFW6110多功能遥控灯盘  )

7

93

配件(海洋王PFE6110自动升缩气缸)

6

94

配件(TOHATSU冲锋舟发动机)

1

95

配件(60A快充充电器)

1

96

配件(多路手动水阀)

2

97

配件(灯泡)

3

98

配件(胶垫)

224

99

配件(弯头)

9

100

配件(阀门)

23

101

配件(储水袋支撑杆)

102

102

配件(连接盘法兰盘)

24

103

配件(雅马哈机油)

1

104

配件(油桶)

1

105

配件(置物架)

53

106

配件(管架)

6

107

配件(连接法兰盘大小头)

3

108

配件(吊钩)

1

109

配件(电熔法兰盘)

2

110

配件(强力喉箍)

15

111

配件(消防快接头)

166

112

配件(PVC管接头)

5

113

配件(消声器)

3

114

配件(DN80管)

80

115

配件(黑管、软管)

75

116

2475净水器

2

117

PAC絮凝投加器

2

118

防爆对讲机

12

119

外封堵袋(堵漏工具组合式、捆绑式堵漏袋)

6

120

TYX-20抢险救灾梯子

2

121

救生软梯

50

122

液压剪

2

123

液压扩张器

2

124

液压千斤顶

10

125

液压破拆工具

1

126

17件青铜防爆工具

2

127

缓降器

2

128

反光背心

10

129

综合防面具

14

130

过滤式防毒面具

2

131

防静电手套

1

132

那酸碱工作靴

17

133

LM832救援包

5

134

定制雨衣

7

135

逃生绳

6

136

作战帐篷

1

137

露营装备

4

138

警戒带

2

139

带压堵漏系统

1

140

应急救援服

144

141

折叠铝桌

2

142

模拟人

1

143

钢卷尺

13

144

消防应急箱

1

145

消防应急包

1

146

救援担架

5

147

模拟假人

8

148

水基灭火器

520

149

割灌机

24

150

无人机(大疆2行业进阶版)

23

151

无人机(大疆M300RTK

1

152

森林防尘保护罩

50

153

劲荣BXD6011-A3W防爆手电筒

50

154

消防作训鞋

60

155

抢险救援手套

100

156

森林隔热防火靴

45

157

背负式吹风机

10

158

450油锯

10

159

空气呼吸器充气泵

1

160

高压细水雾灭火机

1

161

援潜救援应急腰包

30

162

干粉灭火剂

100

163

护膝护肘

6

164

救援防护手套

10

165

卡箍

8

166

梅花开口双用呆式扳手

6

167

医疗救护器材(套装)

1

168

防蜂服

12

169

中大型水罐消防车

1

170

隔离带开辟机器人

1

171

消防水泵

2

172

个人护具

15

173

高压接力消防水泵

5

174

高扬程潜水泵

2

175

排水抢险车

2

176

专业救援船艇(指挥船)

1

177

自扶正船

1

178

破拆机器人

1

179

混凝土液压破拆工具组

1

180

应急前突车

1

181

照明无人机

1

182

单兵图传

1

183

布控球

3

184

移动照明工作平台

1

185

救援运兵车

3

186

装备运输车

2

187

数字集群手持终端

99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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