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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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

关于印发綦江区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

先行先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綦残联发20257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国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先行先试地区的通知》(残联厅函〔2024339号)文件,重庆市南岸区、綦江区被确定为先行先试地区。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先行先试相关工作,现将《綦江区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先行先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
                   2025310日     
 

綦江区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

先行先试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 》(残联发〔202419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渝残联发〔2024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綦江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不断解决孤独症儿童家庭急难愁盼问题,结合綦江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促进孤独症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目的,以完善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关爱服务体系和保障政策为手段,实施提升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行动、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行动、孤独症儿童家庭暖心行动,到年底全面完成先行先试工作任务并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健康教育,针对重点人群宣传培训。面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主动提供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宣传等方式普及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的科学知识、方法。面向孤独症儿童家庭加强康复知识宣传普及,通过医院、社区、康复机构等着力提升康复意识、能力,孤独症儿童家长接受康复知识培训率≥95%(根据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制度规定的年龄范围,统计期限内辖区得到康复救助的孤独症儿童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申请康复救助的孤独症儿童人数*100%)。(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

2、重视残疾筛查,做到诊断干预无缝衔接。通过世界孤独症日、 全国残疾预防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特殊节日,向社会公众和儿童家长普及孤独症基本知识、康复政策,引导家长树立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主动接受孤独症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承担初筛服务的区妇幼保健院、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0—6岁儿童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为0-3岁孤独症儿童提供托育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集中联合开展疑似儿童孤独症初筛1/年,0-6岁儿童孤独症初筛率≥90%(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接受心理行为发育初筛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人数*100%)。对初筛异常的儿童,指导家长尽快转诊至区妇幼保健院接受复筛,0-6岁儿童孤独症复筛率≥95%(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初筛异常者到复筛机构接受复筛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初筛异常人数*100%)。对复筛异常的儿童,指导家长带儿童尽快转诊至具有儿童孤独症诊断能力的专业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0-6岁儿童孤独症诊断率≥95%(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复筛异常者已转诊到诊断机构接受诊断的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复筛异常人数*100%)。对确诊孤独症的儿童,向家长说明诊断结果和病情,告知可采取的干预康复方法、可选择的干预康复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康复救助政策等信息。形成以区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为基础,家庭积极参与的干预康复模式。(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

3、规范康复标准,做好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做好孤独症儿童参加基本医保工作,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95%(根据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制度规定的年龄范围,统计期限内辖区得到康复救助的孤独症儿童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申请康复救助的孤独症儿童人数*100%)。持续做好29项医疗康复项目医保支付工作,对孤独症儿童医保支付予以倾斜保障。落实《推进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措施》,提档升级康复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国际CARF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定点机构协议管理,持续对定点机构业务规范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进行指导。拟定綦江区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技术标准,严格救助程序,为0-17岁孤独症儿童提供救助服务。(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医保局)

4、强化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康复服务水平。支持孤独症儿童诊疗、康复相关学科、专科建设。完善人才保障政策积极响应上级残联的康复人才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合适的人员参加上级残联组织的孤独症康复技术提升培训班。机构康复技师业余要加强自学,积极参加康复专业技术水平考试,提升个人康复理论水平。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引进专业康复团队到机构开展常年系统培训,分期分批外派康复师到各省市进行培训,着重提升机构全员康复理念和康复技术水平。推动綦江、自贡、内江三地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

5、医康教托融合,保障孤独症儿童合法权益。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深化医教、康教、科教、托养融合,精准实施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搭建孤独症儿童多学科、多领域、多层级交叉融合干预教育平台,为孤独症学生享有更全面、有效的支持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健全教育科学评估认定机制,每年秋季入学前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孤独症儿童进行科学评估和教育安置,做到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区特殊教育学校、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结合实际开设孤独症班。加强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完善孤独症随班就读融合教育机制,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健全重度孤独症儿童一对一送教上门、送康上门和远程教育机制,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每月开展4次送教送康服务。区特殊教育学校、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要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加强对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巡回指导,每年不得少于4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孤独症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5%(统计期限内辖区适龄孤独症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适龄孤独症儿童的人数*100%)。2025年起,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升至7000元,学前、高中阶段孤独症学生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设立孤独症儿童专项经费,用于相关设施设备配备。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孤独症学生应助尽助。落实将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依托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对符合条件的0-17岁孤独症儿童开展医康教托一体化服务,切实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压力。(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教委)

6、完善体制机制,构筑全社会融合支持体系。依托渝悦救助通搭建主动发现平台,帮助孤独症儿童家庭足不出户、随时随地掌上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困难帮扶政策,必要时通过系统智能转介慈善救助,引导社工和志愿者参与孤独症儿童及家庭关爱支持帮扶,缓解家庭困难,确保孤独症儿童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各镇街要用好渝馨家园”“渝康家园等载体,整合各方资源将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的孤独症儿童纳入精神障碍村(社区)康复服务,引入专职社工、精防医生、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其提供躯体管理、服药、生活技能、心理康复、家庭支持等服务,定期开展跟踪评估,为孤独症儿童患者及家庭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村(社区)康复服务。组织开展以家庭为中心的孤独症儿童早期干预服务,编写家长知识手册,以残疾人康复中心为依托开展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充分发挥镇街基层治理体系的队伍力量,加大困境儿童入户走访频次,落实《重庆市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办法(试行)》。持续开展渝好爱心妈妈志愿护童馨小青点亮星空 与爱同行等志愿助残活动,用好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及服务台(站),有针对性为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提供各类关爱帮扶。发挥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各类孤独症家长组织作用,开展孤独症儿童家庭自助互助服务。严禁对外泄露孤独症儿童和家庭信息。号召爱心妈妈结合实际与孤独症儿童家庭结对开展关心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办公室的统筹下,建立相关部门、单位联动的工作实施机制,每年至少2次调度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教育部门着力完善孤独症儿童教育体系,做好入学安置等工作。民政部门着力开展孤独症儿童及家庭社会救助,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相关关爱服务。卫生健康部门着力强化孤独症儿童康复医学服务能力,做好相关服务。医保部门着力完善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政策,提升保障水平。共青团、妇联组织着力动员社会力量、爱心力量为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各类关爱支持。残联组织着力维护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权益,组织实施康复救助,做好关爱促进行动日常组织协调。

(二)加大保障力度。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将孤独症儿童相关服务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纳入整体规划。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引导、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发展,丰富、增加孤独症儿童发展全程服务供给。加强对孤独症儿童服务人员、服务机构的关心、激励,做好先进典型培育。用好市、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专家库,为关爱促进行动顺利实施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孤独症知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及服务信息、好经验及好做法等宣传推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精准精细开展关爱支持行动。每年4月组织开展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主题宣传活动,为孤独症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抓好工作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区残联的日常组织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具体举措,落实工作要求。区残联主动收集整理服务对象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解决行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綦江区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附件    
綦江区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具体要求 亮点指标 服务指标
1 加强健康教育,针对重点人群宣传培训 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 按本单位职能职责,以世界孤独症日、 全国残疾预防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特殊节日为载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和儿童家长普及孤独症基本知识。   孤独症儿童家长接受康复知识培训率≥95%(根据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制度规定的年龄范围,统计期限内辖区得到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至少1名家长接受家长培训的家庭数量/统计期限内辖区得到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家庭数量*100%
2 重视残疾筛查,做到诊断干预无缝衔接 区残联 联合区卫生健康委集中开展疑似孤独症儿童初筛1/年,具体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实施。对疑似确诊孤独症的儿童,告知残联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可选择的干预康复机构、康复救助申请方式和流程等信息。 集中联合筛查诊断: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集中联合开展疑似儿童孤独症初筛1/年。区妇幼保健院提供初筛、复筛和诊断一站式服务。  
区卫生健康委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0-3岁孤独症儿童提供托育服务,为0—6岁儿童提供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服务,具体由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初筛名单由区卫生健康委汇总统计。联合区残联集中开展疑似孤独症儿童初筛1/年。对初筛异常的儿童,指导家长尽快转诊至区妇幼保健院接受复筛,复筛名单由区妇幼保健院统计报送。对复筛异常的儿童,指导家长带儿童尽快转诊至具有儿童孤独症诊断能力的专业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对确诊孤独症的儿童,向家长说明诊断结果和病情,告知可采取的干预康复方法、可选择的干预康复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康复救助政策等信息,接受孤独症诊断和确诊的儿童名单由区妇幼保健院统计报送。 0-6岁儿童孤独症初筛率≥90%(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接受心理行为发育初筛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人数*100%)。0—6岁儿童孤独症复筛率≥95%(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初筛异常者到复筛机构接受复筛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初筛异常人数*100%)。0—6岁儿童孤独症诊断率≥95%(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复筛异常者已转诊到诊断机构接受诊断的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复筛异常人数*100%)。
3 规范康复标准,做好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 区医保局 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做好孤独症儿童参加基本医保工作,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持续做好29项医疗康复项目医保支付工作。 医保保障财政兜底:把孤独症儿童符合规定的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对孤独症儿童医保予以倾斜保障。  
区残联 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网上审核,为符合救助条件的0-17岁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落实《推进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措施》,提档升级康复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国际CARF质量管理体系,出台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技术标准。加强定点机构协议管理,持续推进定点机构业务规范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指导。

康复政策提标扩面:(1)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等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0—620000/·年。
2)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等康复训练,7—17岁在区内定点康复机构的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经济条件困难家庭补助标准为20000/·年(含康复训练费、生活交通费和矫形器适配费用),其他残疾儿童补助标准为18000/·年(含康复训练费、生活交通费和矫形器适配费用),救助年限为5年。
3)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等康复训练,7—14岁在区外定点康复机构的经济条件困难家庭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补助标准为10000/·年。
4)经济条件困难家庭肢体、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在区内外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救助年限满5年后,仍在7—14岁年龄段内,补助标准为10000/·年。
在训残疾儿童属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的,生活交通补助限额为500/·月;其他家庭残疾儿童补助限额为300/·月。每名残疾儿童生活交通补助每年补助月份不超过10个月。

体系化规范管理:在建立国际CARF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出台孤独症儿童相关制度(办法),加强机构内部管理能力,全方位实现孤独症儿童的规范化管理。                                    

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95%(根据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贴制度规定的年龄范围,统计期限内辖区得到康复救助的孤独症儿童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申请康复救助的孤独症儿童人数*100%)。
4 强化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区卫生健康委 支持孤独症儿童诊疗、康复相关学科、专科建设。联合区残联开展家庭医生人才培训。    
区残联 积极响应上级残联康复人才培训计划,着重提升机构全员康复理念和康复技术水平。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家庭医生人才培训。要求康复机构多途径、多形式加强康复人才培养,提升机构全员康复理念和康复技术水平。推动綦江、自贡、内江三地孤独症儿童康复工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5 医康教托融合,保障孤独症儿童合法权益 区残联 充分拓展整合各方资源,深化医教、康教、科教、托养融合,精准实施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搭建孤独症儿童多学科、多领域、多层级交叉融合干预教育平台,为孤独症学生享有更全面、有效的支持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结合实际开设孤独症儿童幼教班。健全重度孤独症儿童一对一送康上门机制,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每月开展4次送康服务。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要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研究,加强对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巡回指导,每年不得少于4次。依托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对符合条件的0-17岁孤独症儿童开展医康教托一体化服务,切实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压力。

医康教托一体化:创建孤独症儿童在医疗、康复、教育、托育方面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满足孤独症儿童融入社会、回归家庭、走入校园的美好愿望。

送康送教协同服务:区特殊教育学校、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协同开展送康送教上门服务,每月不得少于4次。

 
区教委 健全教育科学评估认定机制,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每年秋季入学前对适龄孤独症儿童进行科学评估和教育安置,做到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区特殊教育学校、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结合实际开设孤独症班。加强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完善孤独症随班就读融合教育机制,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健全重度孤独症儿童一对一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机制,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每月开展4次送教服务。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加强对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巡回指导,每年不得少于4次。2025年起,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升至7000元,学前、高中阶段孤独症学生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设立孤独症儿童专项经费,用于相关设施设备配备。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孤独症学生应助尽助。落实将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 符合条件的适龄孤独症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95%(统计期限内辖区适龄孤独症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适龄孤独症儿童的人数*100%)。
6 完善体制机制,构筑全社会融合支持体系。 区民政局 依托渝悦救助通搭建主动发现平台,帮助孤独症儿童家庭足不出户、随时随地掌上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困难帮扶政策,必要时通过系统智能转介慈善救助,引导社工和志愿者参与孤独症儿童及家庭关爱支持帮扶,缓解家庭困难,确保孤独症儿童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要用好渝康家园,整合各方资源将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的孤独症儿童纳入精神障碍村(社区)康复服务,引入专职社工、精防医生等专业力量为其提供躯体管理、服药、生活技能、心理康复、家庭支持等服务,定期开展跟踪评估,为孤独症儿童患者及家庭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村(社区)康复服务。充分发挥镇街基层治理体系的队伍力量,加大困境儿童入户走访频次,落实《重庆市监护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办法(试行)》。    
区残联 用好渝馨家园,整合各方资源将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的孤独症儿童纳入精神障碍村(社区)康复服务,为其提供躯体管理、服药、生活技能、心理康复、家庭支持等服务,定期开展跟踪评估,为孤独症儿童患者及家庭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村(社区)康复服务。组织开展以家庭为中心的孤独症儿童早期干预服务,编写家长知识手册,以残疾人康复中心为依托开展家长康复知识培训。开展点亮星空 与爱同行孤独症儿童关爱行动。    
区卫生健康委 引入精防医生等专业力量为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提供躯体管理、服药、生活技能、心理康复、家庭支持等服务,定期开展跟踪评估,为孤独症儿童患者及家庭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村(社区)康复服务。    
区妇联 持续开展渝好爱心妈妈活动,参与区残联点亮星空 与爱同行孤独症儿童关爱行动,有针对性为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提供各类关爱帮扶。    
团区委 持续开展志愿护童活动,组织馨小青志愿服务队伍开展阳光助残志愿行动,参与区残联点亮星空 与爱同行孤独症儿童关爱行动,用好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及服务台(站),有针对性为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提供各类关爱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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