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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召开第34次常务会议

日期: 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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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5日上午,第二届区人民政府召开第3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綦江区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工作方案》《关于批准红军长征过綦江遗址群等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等。

  《綦江区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工作方案》,主要对禁养区常年存栏20头猪当量以上的养殖场(户)实施关闭做了说明,目前区环保局初步确认关闭81家禁养区养殖场(户)。方案明确了拆除关闭畜禽养殖场(户)的补偿政策和资金预算。

  会议指出,关闭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是防止畜禽污染、切实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助推全区畜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的迫切要求,关闭时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彻底解决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红军长征过綦江遗址群等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要求相关部门和街镇要有效盘活零散文物资源,使其连线成片,推动綦江丰富的人文资源与旅游以及乡村振兴深度融合,让綦江山水“颜值”更高、让綦江大地“气质”更佳、让綦江文化“声音”更响,让綦江产业“卖相”更好。据介绍,此次获批的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有红军长征过綦江遗址群共15处、綦江僚(lao,三声)人文化遗址群共21处、李世璋旧居1处。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綦江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暨产粮(油)大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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