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安稳电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日期: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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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以及环境保护部公众参与要求,现将重庆安稳电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大堰村,距安稳镇1.5km,距綦江城区约44km,工程总用地53.97hm2,本次新征地40.45 hm2。
本工程属坑口电厂,依托松藻煤矿矿区建设,燃用松藻煤矿金鸡岩和白岩洗煤厂的洗煤,采用矿区自备铁路运输+隧道普通皮带运输方案。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电气主接线、除尘系统、除灰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循环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从松坎河取水,采用大河沟灰场。
本工程同时实施“以新带老”,对一期工程2×150MW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进行脱硫、除尘提效改造。
工程静态投资为487971万元,环保投资为64417万元,占总投资的13.2%。
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一期工程:一期工程脱硫方式由炉内固硫改为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方式由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改为电袋除尘,改造后脱硫效率≥96%,除尘效率≥99.95%,能够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
本工程: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
(一)锅炉烟气:
①烟尘防治对策:锅炉烟气采用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高频电源除尘,按照《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烟尘允许排放浓度为30mg/m3,设计电除尘效率≥99.84%,脱硫系统除尘效率50%,总除尘率≥99.92%。
②SO2防治对策:每台锅炉匹配1套烟气脱硫装置,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进行脱硫(FGD),双液柱塔工艺,设计煤种硫分为2.4%(校核煤种硫分为2.35%),按照GB13223-2011要求,本工程SO2允许排放浓度为200mg/m3,脱硫效率97%,不设GGH。
③NOx防治对策:在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后,与锅炉厂家签订技术协议省煤器出口NOx控制浓度为700mg/m3;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工艺,脱硝装置布置于锅炉省煤器和空预器之间,脱硝效率≥86%。
④汞及其化合物:利用脱硫、脱硝、除尘等控制措施后,对烟气中汞的脱除效率可达到70%。
⑤烟囱方案:2台炉合用一座双管式烟囱,采用钢筋混凝土外筒、钛钢复合板钢内筒,烟囱出口内径2-φ7m,高270m。利用大气的稀释扩散作用,减小烟气中污染物的落地浓度。
⑥烟气连续监测装置:强化环境监测管理,按照GB13223-2011的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对烟气中SO2、NOx、烟尘、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实施实时监控。
只要加强管理,正常工况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采用循环供水系统和干除灰干灰场方案,无温排水和灰水排放;工业废水包括含煤废水、酸碱废水、水处理浓水及脱硫废水等,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复用水池复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道路喷洒及厂区绿化,不外排;循环水系统排水全部复用、无外排。
(三)噪声:针对电厂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及靠近冷却塔北侧按照相关设计规范修建隔声吸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厂界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脱硫石膏,拟采用综合利用为主,当综合利用量不足时,将灰渣、脱硫石膏全部送至灰场分区喷水碾压堆存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液氨罐区设有防护堤或围堰,围堰内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围堰外设置阀门切换井,正常情况下阀门关闭;设有喷淋水系统;设置氨(NH3)监控探头,设置风向标;液氨罐区旁设有1×25m3事故池,锅炉附近设有3×2000m3废水池。本工程可将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先引入事故池,再用泵输送至废水池进行酸碱中和处理,中和处理后的废水作煤场洒水,送入锅炉燃烧。采取该措施后能确保事故状态废水不外排,实现将污染控制在厂区内的目的,不会对三岔河造成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为“煤电一体化项目”,符合重庆市“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工程的建设可以优化电源结构,缓解重庆市缺电状况,提高供电可靠性,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环境政策,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工程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工程的环评单位或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綦江区人大、綦江区政协、綦江区环保局、安稳镇、打通镇等直接受影响的城镇、学校、村社及间接影响代表等。
(二)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松藻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
邮编:401443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13508360615
传真:023-48731116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业务范围:化工、石化及医药;建材火电;社会区域;冶金机电;农林水利。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编:401147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3-67733777
传真:023-67733777
重庆安稳电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调查表
被调查
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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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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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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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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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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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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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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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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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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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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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本工程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
环境空气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地表水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声环境 |
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您认为当地经济发展状况 |
很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 |||||||||||||||||||
您认为本工程建设是否有必要 |
十分必要 |
必要 |
不必要 | ||||||||||||||||||||
您认为本工程选址是否合理 |
合理 |
基本合理 |
不合理 | ||||||||||||||||||||
本工程建成后的主要环境问题? |
废气 |
废水 |
噪声 |
工业固体废物 | |||||||||||||||||||
本工程建设可能对
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
不会污染 |
有污染,但可承受 |
严重污染,不能接受 | ||||||||||||||||||||
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 |
治理 |
经济补偿 |
其他 | ||||||||||||||||||||
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 |
有正影响 |
有负影响 |
无影响 | ||||||||||||||||||||
本工程建成后对您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 |
有正影响 |
基本无影响 |
有负影响但可接受 | ||||||||||||||||||||
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您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
支持
|
反对 |
无所谓 | ||||||||||||||||||||
反对本工程建设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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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本工程建设有
何建议和要求?(书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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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您认可的 内打“√”,每一栏只能在一个 内打“√”;
若代表团体意见,请盖公章 |
调查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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