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夏秋季征兵政策解答

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全面启动
区征兵办负责人就今年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问:今年新兵征集时间怎么安排的?
答: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7月初开始,至9月30日结束。我区今年新兵征集分五个阶段:6月底至7月21日为组织准备阶段;7月6日至7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22日至8月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为审批定兵、起运阶段;第五阶段,各镇、街征兵办公室将书面总结和有关表册于9月30日前报区征办。
问:请谈谈这次调整征兵时间的重大意义?
答:一是冬季征兵与学生毕业时间相差近半年,错过征集高素质青年入伍的最佳时机。将征兵时间与学生毕业时间衔接起来,可以征集更多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参军入伍,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二是长期以来,我军冬季征新兵、年底退老兵,在新老兵交替期间,部队战斗力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调整征兵时间不仅为建立先训后补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望解决长期以来部队存在的战斗力缓升陡降问题。三是为破解征兵难题赢得重要契机。
问:今年新兵征集对象有哪些调整?
答: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体检、政审等程序由市征办统一组织实施。
问:对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为18至19周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大学毕业生放宽至22周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入伍。
问:今年新兵征集条件有何要求?
答: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裸眼视力:一般兵种初中文化程度右眼不低于4.9、左眼不低于4.8;高中学历右眼不低于4.7、左眼不低于4.5;大专以上学历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特种兵双眼不低于4.8。男性身高为162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问:征集女兵的流程和要求?
答:2013年8月5日18时前,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被网上报名系统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根据各区(县)征兵办通知,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参加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人员推荐到重庆市征兵办参加体格检查。到市征兵办体检时,应征女青年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同一底片的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4张。
咨询电话:87263600;咨询信箱:cqzbbgs@163.com。
问:对大学生报名参军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实行优先参军,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就业安置优惠。各级各类高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如因实习期未满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可以将参军视为实习,入伍后由学校补发学历及学位证书。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问:我市对退役士兵优待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我市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后,一律由接收地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时,除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外(按照服役年限计算,每年4500元),由接收地人民政府发给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我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城镇义务兵17000元、农村义务兵8000元的标准发放。士官在城乡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增发4500元,服现役年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此外,从2012年起,将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提高到每户每年8000元,并适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调整。义务兵在退出现役2年以内,可免费参加一次技能培训或职业教育。参加技能培训的,免学杂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并享受每人每月350元生活补助。技能培训时间为3至6个月,采取“订单培训与企业培训相结合,市级统筹培训和区县统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合格人员可获得培训证书和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参加中等职业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纳入中职资助范围免学杂费、住宿费,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等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同时,每人每学年享受3500元生活补助。其中,一、二年级期间的生活补助费由就读学校每学年发给1500元,另外2000元待每学期结束后,凭学校提供的学籍证明,由安置地区县民政部门按每人每学期1000元的标准分学期发放;三年级的生活补助费,待学期结束后,凭学校提供的学籍证明,由安置地区县民政部门按每人每学期1750元的标准分学期发放。报考高等学历教育并被录取的,凭学校提供的学籍证明,由安置地区县民政部门按每人每学年7500元(含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技能鉴定费等)的标准给予补助。
问:应征青年及家长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是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学校武装部报名,已经做了预征登记的要出具《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二是外出务工返乡的应征青年要提前开具务工所在地派出所、务工单位、同行工友出具的务工期间的现实表现证明;三是区征办要统一安排对应征青年及家长进行走访调查,一般不接受接兵干部的单独家访。征兵期间,区征办在区人武部大门口设立了廉洁征兵举报箱和举报电话(87263600、48655444),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