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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日期:2015-05-28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綦江区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綦江府发〔2015〕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区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2015年,全区按照“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目标要求,在道路交通、煤矿、建设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地下管线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
(一)道路交通。一是由区交巡警支队牵头,区交委、区农委、区市政园林局、区道路运输管理处等部门和各街镇配合。深入开展“交安”系列执法行动、摩托车和三轮车整治行动、三类货车(重载货车、工程渣车、水泥罐车)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杜绝超速、超员、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创新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管控办法,充分发挥基层驾协、劝导站作用,提升道路交通管控水平。
二是由区交委牵头,区农委、区交巡警支队、区道路运输管理处等部门和各街镇配合。全面深化以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重点的“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完成50台车以上的货运企业、二类以上维修企业和交通建设企业标准化创建,并对达标企业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高标准化建设成果。继续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监控管理,实施全时段上线监控。加强客运场站和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强力推进挂靠货运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继续实施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煤矿。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质监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和各产煤镇配合。严格执行、落实市政府决定,全面完成关闭任务。认真落实“攻坚”行动措施,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巩固提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强化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班组建设专项整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煤矿各类安全隐患,实现矿井、生产系统、采掘头面、软件硬件、地面井下“五个全覆盖”。深入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和抽采利用,坚决防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建筑施工。一是由区城乡建委牵头,区发改委、区交委、区水务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和各街镇(园城),以及水务投资集团公司配合。以推进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化试点为抓手,持续深化以防高处坠落、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引发群死群伤的“两防”专项整治,加强对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模板体系及外用电梯的安装拆除作业等关键工序的安全监管。推行工地现场视频监控,严格执行“平安卡”制度,全面推广解剖式检查、最差工地评选等活动,落实作业现场环节安全防护措施,遏制建设施工领域事故高发势头。从严打击挂靠、一人兼职两个以上工地、本人不到位和管理人员不履职的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探索实践农村自建房管理、园城和校园建筑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是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在綦国家和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属地监管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安委发〔2014〕14号)要求,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加强区重点建设项目监管工作,强化渝黔铁路、三南铁路、赶扶铁路、三环高速公路、安稳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习水二郎电厂500千伏输出工程等在建交通、电力、水利工程的属地安全监管。
(四)非煤矿山。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国土房管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和有非煤矿山的街镇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两大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全员安全责任制和以企业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作用的发挥,强化中介服务咨询机构的服务质量。扎实推进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三字经”专项整治,落实隐患整改和灾害防治措施。重点开展安全风险公告专项整治、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附属生产系统降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区安监局、企业两级非煤矿山作业现场远程视频监控作用,从严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作业行为。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1+5+N”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避险减灾能力。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局、区经信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供销联社、区商务局等部门和各街镇配合。
一是全面实施油罐地埋和阻隔防爆技术推广,深化危险化学品重点重大自动化、危险作业指令化、视频监控规范化、安全培训全员化“四化”专项整治,深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
二是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安全监管,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点“三专一统一”要求的落实,深化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由区发改委、区经信委牵头,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和相关街镇配合。拟定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实现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年内整治完成。
(六)工贸行业。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委、区商务局等部门和各街镇(园城)配合。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转型升级为核心、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冶金、有色、机械、轻工、建材、纺织、商贸等行业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公告专项行动,开展高温液体金属冶炼作业和涉危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推广完善以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小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七)职业健康。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交委、区卫计委、区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和各街镇(园城)配合。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100%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80%以上的企业达到基础建设“合格”以上标准,创建3家市级“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与普查摸底工作,全面推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继续加强各类企业职业病防治,坚决淘汰关闭各种高致病、高污染、不符合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强职业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八)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由区消防支队牵头,区教委、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供销联社等部门和各街镇配合。
一是持续开展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建设,深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是针对高层、地下建筑、物流仓储、人员密集场所、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三是全面开展火灾及踩踏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和演练工作,确保安全。
四是持续开展河东市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
(九)水上交通。由区交委、区地方海事处牵头,区农委、区旅游局等部门和各有船街镇配合。落实船舶安全监管责任,以防止超载和违章驾驶为重点,加强重点水域、港口码头、“四客一危”船舶、砂石运输船舶等安全监管,坚决取缔“三无”船舶,严查从业人员的上岗证件,扎实开展渡口渡船整治,深入推进非法餐饮娱乐船和砂石船专项整治。加强船舶 GPS动态监控,严厉查处冒雾、超载航行等违法行为。开展水上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和“回头看”工作。
(十)特种设备。由区质监局牵头,区经信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卫计委、区交委、区水务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旅游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和各街镇(园城)配合。深入开展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和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风险监测及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气体充装和电梯使用专项整治,推进老旧电梯改造。建立以事故风险控制为基础的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推动企业建立重点设备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
(十一)地下管线。全面排查整治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管线、南部瓦斯气管线、市政及给排水、供电、通讯等地下管线的安全隐患。对燃气、供水、雨水、污水、电力、输油、照明、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等地下管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重点区域和涉及油气管线临近交叉的地下管线进行重点整治。完成重庆松藻煤电有限公司瓦斯管线整治工作。
一是天然气、电力、通讯地下管线和重庆松藻煤电有限公司瓦斯管线安全整治,由区经信委牵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园城)及重庆松藻煤电有限公司配合。
二是石油长输管线建设安全整治,由区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园城)配合。
三是城区给排水、污水处理、化粪池、下水道管网安全整治,由区水务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园城)配合。
四是压力管道安全整治,由区质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园城)配合。
五是城市照明地下管线安全整治,由区市政园林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园城)配合。
六是地方煤矿瓦斯气利用和运送管线安全整治,由区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配合。
七是天然气矿采掘管线安全整治,由区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各街镇配合。
二、整治步骤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各牵头单位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进行专门部署,其他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园城)要密切配合,抓好组织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牵头单位要在2015年4月10日前将本行业的专项整治方案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4月1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排查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由各牵头部门对本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三、工作要求
2015年,按照“区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其他部门和街镇(园城)配合联动”的要求,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要成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专项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的目标、重点和实施步骤。其他配合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密切配合,主动作为,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区政府安委会要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季度综合督查和月度抽查的重点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事故多发的单位实施督办、约谈和通报批评,并纳入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街镇(园城)、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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