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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通告

日期:2016-03-28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通告
     


    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全区人民要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培养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共同抵制不文明高空抛物的行为,共建和谐綦江。
    一、严禁高空丢弃烟头、果皮等生活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二、建筑物、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应定期检查,确保搁置物、悬挂物不发生脱落、坠落。
    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高空抛物的管理和高空抛物危害的宣传。
    四、高空抛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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