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然灾害预警预防暨气象防灾减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自然灾害预警预防暨气象防灾减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丁山府发〔2016〕134号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科、所、站、中心):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2012〕209号)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区和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街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2015〕5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自然灾害预警预防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丁山镇自然灾害预警预防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建龙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 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林 韩 镇组织委员
万先奉 镇统战委员
张集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文仁余 镇宣传委员
徐孝洪 镇纪委书记
成员:马艳娟、王欣、邹显跃、刘静、张兴鑫、沈才能、杨璞、赵超、王亚杰、曾方琴、莫正辉、李貌、胡晓孟、杨锦河、方勇、刘伟、陈小佳、赵柯、赵应雷、周海、母益华、桂文智、黄明兰、罗帮汾、李路、胡浩伟、罗波、王进、王倩、桂文强、鄢世荣、徐娅、史清、吴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经发办,由莫正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杨锦河,胡晓孟为成员,负责日常协调的展开。
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