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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0-06-23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市第二交叉巡察组于2019429日至2019630日对我镇开展了常规巡察。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交叉巡察组〈关于巡察东溪镇党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綦江巡察办发﹝201924号)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特别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个方面13个问题30条具体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剖析、举一反三、狠抓整改。现将我镇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治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

1.强化学习,完善学习制度。镇党委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主责主业,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学习记录和材料归档。党委书记带头,依托梦想沙龙茶园夜话丹溪大讲堂黄葛树下我的家等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100余次,2019年以来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13次,会议扩大到中层干部、村居干部。

2.加强机关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地学习,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加强文件的审核力度,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存档。二是已对错误的广告重新制作,并拟尝试探索构建户外公益广告的统筹管理机制和定期巡察工作机制。

3.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学习的指导。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指导力度,督促用好“学习强国”平台、“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将党的建设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发放到全镇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定期不定期对镇、村(居)干部开展党建知识测试,对测试不合格地进行补课。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原未按要求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相关人员对报告进行完善并在20198月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12月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了自我批评。督促班子成员以此为镜鉴,坚持按规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强化阵地意识。大力整治非法宗教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整合派出所与各方力量,对非法宗教进行明察暗访,强化稳控,并将在适当时候以妥当方式彻底取缔。针对群众的封建迷信思想,我镇开展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相信科学。对参与封建迷信的镇、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调查处理,先后给予党纪处分1人,约谈党员干部3人。

(三)领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效果不够明显的整改情况

我镇积极与南州旅游投资公司进行多次对接,明确各自职能职责,建立联系制度。每周一上午固定为议事时间,商议待办事宜、项目推进情况,做好对接、统筹工作。针对区委“1+6”战略组团问题,东溪客运站项目主体现已完工,东溪镇慢行系统及街角改造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已进入财政评审阶段,渝黔高速互通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勘界工作、河道治理项目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麻乡约民信局修缮工作主体已经完成,其中吴宜举故居公厕和万寿场公厕改造已完成。另外针对推动项目落地问题,古镇编制保护工作、发电厂收购工作、粮站收购工作均已启动,进入评估阶段,其中停车场修建已完工9000平方米,两宫消防设施改造已完成。

二、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严把干部选任、提拔关。对巡察中发现的破格提拔问题立即汇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予以纠正。并在以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选拔任用干部,对不符合提拔晋升条件的,坚决不予提拔晋升。

2.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履行党委动议、个别谈话、民主推荐、张榜公示等必要程序,深刻杜绝选任干部程序执行走样问题。

(二)关于干部培养锻炼抓得不够紧的整改情况

1.加强镇后备干部的发现、培养。结合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实施等工作,推动“条块结合、镇村一体”,把干部放到一线、火线去锻炼、,加强干部学习提升。每周星期二举办丹溪梦想沙龙、星期五举办丹溪大讲堂,积极创造干部成长平台,推荐干部到市级、区级部门挂职锻炼4人。在指定个别村(社区)干部临时负责人的问题上,已严格按照党委动议、民主推荐、个别谈话、组织考察并报区级部门四联审等程序进行整改,且在村(社区)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以上程序。

(三)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1.我镇坚持每年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形势进行分析研究1次以上。

2.针对基层党建力量薄弱方面,已调整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分工,集中精力主抓基层党建工作。定期召开班子成员碰头会,督促其履行一岗双责。安排镇党群办工作人员分别联系镇属各基层党组织,加强指导各村(居)基层党建工作。

3.调整正科级干部胡光林同志为党群办负责人,新增3名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人员到党群办。

(四)关于监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指导,2019年开展党建督查,检查村(居)落实党员三亮分类管理积分制,过好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对建环办党支部、一居社区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并举一反三,完善机关支部设置,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自查自纠,持续提升。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走形式现象,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要求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员进行评议,对社会事务办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举一反三,规范各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创新推出星级党员评定工作,通过自评、互评、审核、公示等程序,以党员易知易感、形象生动的方式进行党员评议。

3.主题党日活动不正规现象,组织专项检查,对所有村(社区)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清理,认真执行主题党日制度,每月20日前后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对大安、巩固等村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4.党员发展、党费交纳工作不严谨、规范问题。一是在党员发展工作中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对违规发展党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重新确定入党时间,并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今后党员发展工作中严防类似问题发生。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制定《党费收缴管理办法》,各党支部每月定期收缴党员党费,对未交纳党费党员进行清缴,对所有基层党支部的党费收缴按照《党费工作手册》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三、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违规发放津补贴清理清退情况。一是原东溪镇机关干部3人专升本奖励和1人史志工作补助已于2019831日前清退至国库。二是2016—20185月向职工每人每月现金发放晚餐补助情况,我镇进行认真核查,实际情况为每人每月发放晚餐票20张(每张票面值10元),并未发放现金,并形成《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至20185月向职工每人每月现金发放晚餐补助问题的核查情况报告》,分别向区纪委、区巡察办、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澄清情况。

2.不按规定长期固定租用车辆,变相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情况。我镇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与渝运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行按次租车,各办、站、所、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提前申请派车、打捆用车,严格控制并按规定租车,每月按单结算费用,组织相关办公室人员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行学习培训。

(二)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针对发文制文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现象。对错误文件立即进行纠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指派人员对以往文件进行排查纠正,加强发文制文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结合东溪镇实际严格发文制文审核把关,压实科室负责人,镇班子分管领导发文审核责任,并拟尝试探索党政办发文前核稿机制,坚决杜绝公文处理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针对领导干部对机关承办工作的审核流于形式。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科室负责人,镇班子分管领导审核责任,实施“签字背书”制,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批评教育,对涉事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并作出书面检查。

(三)关于干部不担当、慢作为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

1.主动对接,推动解决历史遗留的矛盾和问题。一是2002年渝黔高速公路占地低保问题进行重新核查和妥善解决,对符合政策的继续给予保障,对不符合政策的已做出处理;二是后乐园拆迁历史遗留问题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主动对接相关主管部门,多次专题会商,现对拆迁户住房安置和养老保险办理已全部完成;三是鸣溪花园历史遗留问题,与区经信委、电力部门等对接,形成解决方案,现居民用电已得到保障。

2.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不及时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镇公路办整治三正漫水桥问题。201965日镇党委会研究成立专项资产清查小组对我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于2019731日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溪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溪府发〔2019107号);为推动村居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我镇于2019528日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东溪府发〔201977号),要求各村居对资产进行清查,建立台账;并对占用集体资产的机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将集体资产进行了移交。

四、纪律建设方面

(一)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整改情况

1.立行立改,每年至少进行1次集中廉政谈话,每年至少进行1次针对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谈话和汇报。2019年以来共计开展了集中廉政谈话和提醒共9次,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半年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和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同时对机关中层干部每半年进行述职和测评,对村居书记每年底听取述职报告和测评。

2.2019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了4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并邀请区纪委领导来东溪当面讲课,利用视频会议形式将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开到镇、村、社,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我镇加强对镇机关干部占用集体资金、集体财产不当行为的教育、管理和提醒,组织专人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完毕并清退,对涉事人员进行约谈提醒。201965日经镇党委会研究成立专项资产清查小组对我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溪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溪府发〔2019107号)第十四条规定,由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对镇属文物及陈列品、文化资源、文化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实施管理;制定《关于开展东溪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东溪府发〔201977号),安排专人对镇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建立台账,严格落实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4.我镇已于2019年底对镇域内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管,尤其是加强对村级组织为业主的项目的指导。对唐家村水毁公路工程进行了程序上的完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5.我镇于2018927日通过〔201880号文件及时对纪委书记的分工进行了调整,根据我镇特殊情况通过党委会适时进行分工调整。

6.2019年以来,我镇加强对工程项目等事项的监督、抽查和检查11次,凡涉及工程项目镇纪委均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特别是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及时进行整改销号,建立清单台账,督促整改查处,对查纠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纪律处分3人,组织处理6人。

五、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针对市第二交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离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尚有较大差距。针对涉及政策等原因导致镇级层面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和正在整改的问题,我镇将坚持问题为导向和坚持民生为导向,持续用力,把整改工作作为针对病灶。进行自我治疗、推动自我革命、提升团队战斗力、推动东溪改革发展的一个难得契机和主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持续整改夯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3-48752001

通信地址:綦江区东溪镇新建路29

邮政编码:4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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