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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北部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期: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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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綦江区北部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重庆市綦江区北部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位于綦江区新盛街道内,南接綦江城区文龙街道、通惠街道,北抵巴南区安澜镇,西至太公山山脚渝黔高速,东至横山山麓,规划范围面积为8.78km2。

规划规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共353.81hm2,其中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305.26 hm2,村庄建设用地面积42.44 hm2,区域公用设施用地面积6.11hm2。城镇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62.51hm2,住商混合用地49.15hm2,新型产业用地15.99hm2。规划城镇常住人口约2.4万人,农村常住人口约0.35万人。

功能定位: 打造“宜居生态谷·健康智慧城”,以生态宜居为引擎、以健康医疗为引领、智慧创新为示范打造产城人融合发展的经济新高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支点新名片。

二、规划单位相关信息

1、规划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滨河大道二号桥 

3、联系人:杨娇;联系电话:023-48678107

三、规划环评编制单位相关信息

1、环评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扬子江商务大厦7楼

3、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23-67826599;电子邮箱:152001807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请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重庆市綦江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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