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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日期:2025-08-07

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人社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支持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5〕152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协助我委做好日常内务、资料归档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綦江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脱贫人口及低保人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要求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专业要求:不限;       

3.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4.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 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 其他不适宜岗位要求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15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主页、增减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四)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科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48678520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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