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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日期:2025-08-12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7个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万名大学生基层就业支持行动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5〕1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岗位3名、交通协管和文明劝导岗位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个月: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用工性质

工作地点

备  注

基层就业服务协管

3

全日制

三角镇

2025年高校毕业生

交通协管和文明劝导

1

非全日制

徐家村

脱贫户或监测户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綦江籍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符合公益性岗位对象的人员(脱贫户、低保户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优先);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登记失业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

(二)招聘要求

1.具有綦江户籍(本镇户籍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超过纪律处分有关规定期限的;

2.违反法律受处理、涉黑涉恶受处理向组织隐瞒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5.注册工商信息人员(含:营业执照、法人、股东、监事等);

6.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目前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8月15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便民服务中心就业窗口,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主页、增减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综合测试方式进行。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和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变突发事件能力和现代办公工具使用熟练情况等。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重点考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变突发事件能力。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通过电话告知报名人员。

六、拟聘公示

根据报名初审结果和综合测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和三角镇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我镇将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23元/小时计算,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年龄在50周岁以上女性需购买第三方意外险)。

八、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三角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1260031



       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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