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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日期: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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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454精神,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综合评审,医疗保障工作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审签,拟定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对象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便民服务中心沈春燕为重庆市医疗保障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48日至414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拟表彰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区医疗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023-87268707(区人力社保局)

          023-48628513(区医保局)

邮寄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重庆市綦江通惠大道69B4,邮编:401420

附件:1.重庆市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綦江医疗保障局

202648日    

附件1


重庆市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沈春燕,重庆市綦江东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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