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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綦江烈士陵园烈士事迹陈列室展品的公告

日期:2026-04-09

綦江烈士陵园是我区缅怀革命烈士、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场所,目前正在建设烈士事迹陈列室。为丰富展厅展陈内容,提升展陈品质,让英烈事迹更鲜活、红色故事更动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烈士相关展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优先征集首批展品(截止日期为20264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实物类:本次征集涵盖与烈士生平事迹、革命斗争历程相关的各类实物、史料、影像及相关物品。主要包括:烈士生前使用过的军用物品、武器、衣物、书信、日记、证件、生活用品等;反映革命历史事件的旗帜、印章、文件、照片、报刊等。

(二)史料类:记载綦江地区革命斗争历史的文献、回忆录、口述史料、研究专著等,以及烈士亲属或知情人保存的相关回忆资料。

(三)影像类:反映革命烈士事迹、革命历史场景的老照片、影像资料(胶片、磁带、数字文件等),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四)其他能够反映烈士事迹、彰显英烈精神、具有历史价值和展陈意义的相关物品。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坚持“自愿参与、尊重意愿、妥善保管、合理利用” 的原则,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

(一)无偿捐赠:鼓励单位、团体及个人自愿将史料无偿捐赠给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展陈时标注捐赠信息(捐赠者可选择匿名)。

(二)寄存展陈:对不愿捐赠但愿意展示的文物史料,由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妥善保管和展陈,所有权归寄存人。

(三)复制留存:对珍贵且不便移交的文物史料,经所有者同意后,由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制,原件归还所有者,复制品用于展陈。

(四)线索提供: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烈士史料和遗物的相关线索(包括物品名称、保存地点、持有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征集方接到线索后,将安排专人及时对接核实,对确有征集价值的物品,将上门洽谈征集事宜。

四、注意事项

(一)征集的文物展品需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无产权纠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来源、背景、与革命历史或烈士的关联等),若为亲属传承,需注明传承关系。

(二)捐赠或寄存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征集的文物史料将进行专业鉴定、登记、分类保管,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确保文物安全。

(四)对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的文物展品,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严格保密,展陈前与所有者协商确定展陈范围;对涉及国家秘密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征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座机:023-48406527 ,移动电话:18580247771;罗老师,移动电话:13996322774

电子邮箱:523784272@qq.com

地址: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綦江区文龙街道党校支路3号);綦江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綦江区古南街道陵园路4号)。

特此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4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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