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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日期:2021-05-21

5月20日,綦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前元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德明、刘益文、吴大林、刘红兵、王儒祥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蒲德洪、蒋华江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接受姜天波同志辞去綦江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决定任命罗成同志为綦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罗成同志为綦江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会议评议了区政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处置市民服务中心项目资产的情况报告,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修订)》,个别市、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

王前元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高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落实防治责任,要加强宣传动员,全面营造防治氛围,要聚焦问题整改,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

王前元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切实筑牢渝南生态屏障,突出生态环保工作重点,坚决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力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为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

王前元要求,为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各级各部门要凝聚共识,牢固树立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要立足实际,提升管治成效,形成相互衔接的监督合力;要着眼长远,规划远景目标,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对建设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集群的推动作用,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运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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