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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649R/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城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运行经费和建设维护专项经费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对市政、园林、环卫等行政性收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

(三)负责城区直管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区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街镇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城区区级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占用的依法审批,参与城市电力、光缆、自来水、天然气等管网规划,负责线路铺设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设置和规范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方案、立项、可研等的审查或会审。

(四)负责城区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二次供水管理。

(五)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直管区域(綦河步道、城区水域、城区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置设施的维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化粪池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垃圾收运工作的监督考核管理;指导街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牵头组织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指导街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和审批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社会单位户外广告、夜景灯饰设置;负责城区店招店牌设置、审批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九)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组织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管理工作,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

(十一)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城区公园管理和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负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定城市管理执法规范、监督指导和考核,负责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扬尘重大案件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设行政执法职责;指导监督街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经营备案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四)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参与城市管理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

(十五)负责制定机关及所属单位节能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胡太忠(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龙  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政设施、道路照明、夜景灯饰、供节水管理、行政审批、广告管理发展规划、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建设、项目包装、停车管理、市政设施移交、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市容广告科)市政设施科重点项目办、停车办、市政管理所

徐国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组织人事、统战、网络舆情、宣传、政务信息、工会、青年、妇女、老干、双拥、关心下一代、意识形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垃圾收运处置、垃圾分类管理、五长制、门前三包、脱贫与乡村振兴、联系挂钩街镇、河长制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环境卫生科(垃分办)、环卫所

贺  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城市管理考核、财务审计、园林绿化、林长制科技信息、数字化城市管理、城市综合管理等工作。分管督查考核科、财务科、绿化科、园林绿化管理所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城综办

罗祥友(局党组成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主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

赵  锴(局党组成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执法联动协调工作,根据分工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工作,牵头负责885专班工作。负责机关运行、后勤服务、保密工作、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全面深化改革安全监督、法建设、社会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民兵、反恐、扫黄打非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文明城区创建办)、安全法制科(群众工作科、城安办)

三、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固定资产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稿和领导重要讲话起草审核;负责各类统计数据归档管理;负责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协调管理、行业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承担指导行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工会、青年、妇女、关心下一代、老年、双拥等工作;承担区城市品质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督查考核科)。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职工教育、职业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城市管理检查考评工作;承担市对区城管目标实绩考核的迎检工作;组织实施城管目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考核;负责城市管理重要工作、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

(三)财务科。承担财务预决算、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负责本系统项目招投标的指导、协办和监管;牵头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四)安全法制科(群众工作科)。负责组织和监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承担本系统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多部门联动执法行动和跨区域执法活动;承担城市管理方面的信访稳定工作;承担扫黑除恶、反恐、扫黄打非等工作。

(五)市政设施科。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城区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区供水工程和供水设施,查处城区供水安全事件;组织和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发展和专业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和管理;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夜景灯饰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指导市政设施检测评估监督管理;协助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城市照明设施、城市临时建设设施临时占道、进出道路口、车行坡道、非居民用水和二次供水、二次供水建设工程建设等审批事项;负责城区公共停车楼场及户外停车位的规划、建设、管理、统计及指导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市容广告科)。集中受理、审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许可类)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和审批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城区户外广告规范整治;负责城市公共停车楼场、店招店牌、城市充气装置、户外广告设施、建筑渣土准运、城市临时经营性占道、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等的审批许可;协助开展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七)环境卫生科。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和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化粪池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行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管理;协助办理拆除、占用、关闭环卫设施或改变用途等审批事项;负责市容环卫专业规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农村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市容环卫行业监管和指导工作;承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区垃圾收运、环境卫生、渗滤液处理等工作的监督考核管理;牵头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组织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八)园林绿化科。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协助办理城镇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指标及方案审批事项,以及城市树木移植、砍伐、修剪和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等审批事项;负责园林绿化工程事中、事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的收集、认定、公开、评价和使用等工作;负责生态园林系列创建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监管和指导工作。

(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责: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城管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区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园林绿化方面区直管及跨区域的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区直管及跨区域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市场监管方面区直管及跨区域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交通管理方面区直管及跨区域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水务管理方面区直管及跨区域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督查纠察工作;指导各镇(街道)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办公电话:023-48663262,办公地址:文龙街道九龙大道38号。

(十)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职责:承担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工作,牵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开发与应用;负责主动采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受理市和区数字城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区长公开电话(信箱)提供的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并对城市管理问题(城市部件、事件信息)进行立案,及时向相关单位派遣任务;受理、协调、派遣、跟踪和督办群众对城市管理问题的投诉、举报,并监督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过程;承办对有关部门、街道、企事业单位处理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绩效评估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将评价结果报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和区政府城管领导小组;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处置应急抢险事件以及重大城管事件,对相关责任单位、城管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收集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采集处理城市管理信息,编辑发布城管动态,承办12319 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具体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设、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网络系统及门户网站,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23-48612319,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天星大道176号。

(十一)区市政管理所。职责:负责綦城建成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统计、建设、维护、改造、管理工作;负责綦城建成区的路灯、灯饰、光彩工程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统计、建设、维护、改造、管理工作;参与城区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的规划、方案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及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政设施、照明设施的检测评估、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事中、事后质量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城市供水节水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承办城市供水、节水、二次供水的具体工作,承办城市供水水质、城区供水工程和供水设施的具体工作,参与查处城区供水安全事件;承办城区公共停车楼场及户外停车位的建设、划线、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建设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办公电话:023-61286555,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綦江区文龙街道虹桥路30号二楼

(十二)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负责城市公共绿地、街道绿地、行道树等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点、绿带、行道树)的统计、规划、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绿地指标、移植、砍伐及城市树木修剪的规划和具体实施;负责城市园林基础设施、古树名木的巡查保护及维护管理,协助街道社区绿化排危;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技术业务指导,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苗木和花卉的生产及节假日城区重点部位的花卉布置等工作;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和维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科学、艺术地配置公园建筑、水体、山石、树木花草和游憩设施,为公众提供优美舒适的游览、休息园地和文化活动场所;负责园林绿化工程事中、事后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信息的收集、认定、公开、评价和使用等工作;负责生态园林系列创建工作的申报、资料审查等工作;负责拟定年度公共绿地调整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发展规划的编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23-48663140,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綦江区文龙街道虹桥路30号三楼

(十三)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职责:主要负责全区环卫工作、设施运行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厕的新建、改建、维修、管理,城区公厕化粪池清掏管理,城区水域清漂及綦河两岸步道、护栏的保洁,城区果皮箱、垃圾处置管理等工作;指导街(镇)环境卫生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承担对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医疗废弃物、渗滤液等处置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环境卫生行业企业的资质审查、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具体工作;负责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组织拟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市容环卫专业规划、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全区垃圾收运、环境卫生、渗滤液处理、医疗废弃物等工作的考核管理;承担垃圾处置费行政征收具体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23-48663969,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党校支路1号。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綦江区文龙街道虹桥路30号。

(二)邮政编码:401420

(三)办公电话:023-48652186,节假日值班电话:023-48652078,政务公开:023-48652186,监督投诉:023-48666219。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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