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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15F/2021-00578 [ 发文字号 ] 綦江财处理〔2021〕7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重庆桥顺电力-打通中学班班通) 綦江财处理〔2021〕7号



投诉人:重庆桥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帮云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华宇老街印象12单元14-7

授权代表:杨思慧        联系电话:13*******56

被投诉人: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18*******86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2021811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重庆市綦江区打通中学班班通采购(项目编号:QJJY-2021-C069)质疑答复,于2021823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一、 投诉人投诉及事实依据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投诉人列举了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一、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序号186英寸交互式智能液晶大屏一体机(核心产品)”第1项采购文件内容,并提出建议删除“版本不低于Android9.0”参数。

      投诉事项2:投诉人列举了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一、招标项目技术参数”“ 序号186英寸交互式智能液晶大屏一体机(核心产品)”第10项采购文件内容,并提出建议删除 “ 蓝牙支持4.2标准”参数。

投诉事项3:投诉人提出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一、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序号2:电脑模块”第4项采购文件内容,并提出建议删除支持不断电情况下热插拔参数。

投诉事项4:投诉人提出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一、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序号3:壁挂高清数字展示台”要求每一条均需提供检测报告不合理,并提出建议删除以上各参数提供CNAS检测报告复印件要求。

投诉事项5:投诉人提出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一、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序号4:软件及资源”所设置参数是为希沃班级优化大师软件量身定制,建议删除“提供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4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要求。

投诉事项6:投诉人提出采购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一、招标项目技术参数”“ 序号4:软件及资源”中“全过程教学系统软件”、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校园信息化数据管理平台“移动授课助手”中的部分参数为希沃班级优化大师量身定制的参数要求

(二)投诉人相关投诉诉求:

1.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的限定性、排他性、不合理性

    2. 严重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原则,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3. 投诉人请求被投诉人对不合理参数依照有关法规做出相应修改

二、被投诉人投诉办理及回复情况

我局在受理投诉之后,向被投诉人发出答复通知书,并针对投诉人在投诉书中提及标书有倾向性的问题,向被投诉人发出补证通知书,被投诉人的回复情况如下:

1. 投诉事项1的投诉答复:

被投诉人认为,较高配置的安卓系统,可以支持扩展的教学应用和功能。另外,安卓9.0在当前是较低标准,很多一体机厂家已经使用安卓10.0或以上标准。投诉人附上希沃的照片及检测报告截图,只能证明希沃满足该参数,无法证明其他品牌都不能满足。

2. 投诉事项2的投诉答复:

蓝牙4.2标准是目前的通用标准,也是具有先进性的版本,低于该标准的技术,达不到被投诉人的采购要求。投诉人附上希沃的照片及检测报告截图,只能证明希沃满足该参数,无法证明其他品牌都不能满足。

3. 投诉事项3的投诉答复:

在不断电的情况下支持热插拔,是为了避免对电脑和平板的损害。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方便,另一方面可以将带来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4. 投诉事项4投诉答复:

评标过程中,功能是否满足的判断依据是权威检测报告,而非投标人的说法。且绝大多数厂家都会针对自身产品的每一个功能做检测报告认证。

5. 投诉事项5投诉答复:

CMMI4证书是软件行业的行业通用评判标准,也是国家认可的标准之一,可以保障被投诉人本次采购质量。投诉人附上希沃的证书截图只能证明希沃满足该参数,不能证明其他品牌不能满足。

6. 投诉事6投诉答复:

采购文件中的参数设定均为学校教学需要的功能。参数写法均为通用描述,只要求达到效果,而不作为限制条件。

三、投诉事项的办理情况

为查明事实,我局依法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办理投诉的过程中,充分关联了投诉人的相关投诉事项,并向被投诉人进行了进一步补证。经审查查明:

投诉事项1

经查,满足Android9.0的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有利于保障项目服务质量。被投诉人举证材料提供了市场上三家及以上产品满足Android9.0参数的情况。因此,我局认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

被投诉人举证材料提供了市场上三家及以上产品满足蓝牙4.2参数的情况,该要求是根据教学实际需求设置的功能性参数,是采购的合理要求。因此,我局认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3

被投诉人提供了热插拔功能的必要性,该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并提供了市场上三家及以上产品满足热插拔参数的情况。因此,我局认为这是被投诉人采购的合理要求,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4

 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提出提供该项检测报告复印件,能有利于判断是否符合采购标书参数该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因此,我局认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5

我局认为,提供软件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4或以上认证复印件属于被投诉人合理要求。被投诉人举证材料提供了市场上三家及以上产品满足软件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4或以上认证的参数要求。因此,我局认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6:采购文件中的“软件及资源”要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属于采购的合理要求。被投诉人的举证材料提供了三家及以上产品满足参数要求。因此,我局认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上述事实,招标文件质疑文件、质疑答复、投诉书、投诉答复函、投诉补证等在案佐证。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杨哲                联系电话48658810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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