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4-00023 [ 发文字号 ] 綦发改价〔2024〕1号
[ 主题分类 ] 物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23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綦江区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


綦发改价〔2024〕1号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继续执行綦江区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

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渝綦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綦江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綦江区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綦发改价202225号)已到期,文件执行期间,未收到用户不良反映。为保证安装工作有序开展,同意你司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继续按标准执行,现将具体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新建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4000/户包干标准执行。

二、相关说明

(一)新建居民住宅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执行范围为重庆市渝綦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供区范围内供水户

(二)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自来水安装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自来水企业缴纳并列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单独收取。

(三)非居民自来水安装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管理,以安装工程成本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签订合同确定。

(四)本通知有效期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期间,如上级政策调整,我委将对你司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3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