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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4-00033 [ 发文字号 ] 綦发改审批〔2024〕33号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綦江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綦江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请示》綦江人医文202410收悉,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綦江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2-500110-04-01-938217

三、项目业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四、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医共体内的石角镇蒲河卫生院、石角镇中心卫生院、安稳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进行改建,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新建面积约2000,改建总建筑面积约9143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区级财政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綦江府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在项目设计、施工等建设内容或环节中,严格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接文后,请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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