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 批准结果信息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0271/2024-00052 [ 发文字号 ] 綦发改审批〔2024〕41号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发布日期 ] 2024-03-14

关于綦江区G353春灯至永新安全隐患整治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畅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綦江区2024年养护工程(綦江区G353春灯至永新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綦畅建司20242收悉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綦江区G353春灯至永新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3-500110-04-01-579147

三、项目业主:重庆市綦江区畅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地点:綦江区春灯至永新镇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路段起于国道G353线春灯,止于永新镇,路线全长10.878公里;拟对上述路段实施安全隐患整治。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5个月

八、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綦江府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在项目设计、施工等建设内容或环节中,严格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接文后,请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待办理完相关前期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如需对本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需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綦江府发20221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