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2733941297K/2021-00074 [ 发文字号 ] 綦公函〔2021〕197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复函

綦公函〔2021197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复

贺春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滨河大道管理的建议》(第51号)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滨河大道的交通管理,拟实施以下交通组织,一是设置滨河大道梦里水乡至普嘉华路段3公里的物理隔离(已经完成)二是在长石东路和长石西路口设置红绿灯,目前两路口的设计已完成,由城投公司出资,目前在招标过程中。三是把滨河大道和通惠大道作为重点管理路段,加强了道路执法力量,不断建设完善电子警察,通过线上电子抓拍加线下民警巡逻的方式,严查严处该路段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此复函已经刘波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1716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