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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33941297K/2021-00078 [ 发文字号 ] 綦公函〔2021〕200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复函

綦公函〔2021200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复函

郭和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教练车道路交通线路行驶规范的建议》(第80号)收悉。经与交通局运管处、桥河工业园区三方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桥河工业园区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将桥河场地搬迁至北渡园区。目前,因北渡园区的训练设施还不完善,东部新城尚留有中医院至农博城这条线路。下一步,将进一步推进教练车道路行驶规范,确保安全有序。

此复函已经刘波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1716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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