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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33941297K/2021-00080 [ 发文字号 ] 綦公函〔2021〕201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复函

綦公函〔2021201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复

周明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合理设置万达商场附近红绿灯的建议》(第14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东部新城的道路路口均为平交路口,因此均应设置红绿灯才能有效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目前,该路口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设计和预算已完成,交东部新城管委会,由城投公司出资建设,已进入招标程序。

此复函已经刘波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1716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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