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2733941297K/2021-00083 [ 发文字号 ] 綦公函〔2021〕203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的复函

綦公函〔2021203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4号建议的复函

胡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主干公路过街斑马线无红绿灯处安装开关按键式智能红绿灯的建议》(第284号)的收悉。经与区城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九龙大道人行横道路口已设置红绿灯控制。

二是沙溪路存在天星酒楼路口与消防支队路口无灯控设施的问题,区公安局已经联系局在此处设置红绿灯已制定方案,下一步由区局组织实施。

三是对于安装开关按键式智能红绿灯的问题,区公安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到已经安装开关按键式智能红绿灯的主城考察,准备在适当的无灯控设施的路口,协调区城局进行试点安装。

此复函已经刘波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1716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