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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33941297K/2021-00090 [ 发文字号 ] 綦公函〔2021〕206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7-17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复函

綦公函〔2021206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复

包安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綦江区城区范围内试行限制或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建议》(第7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因綦江城区地处重庆市郊区,目前重庆市主城区还未对摩托车通行进行限制且全国对摩托车限制通行的城市也有部分城市引起媒体炒作和摩托车车主诉讼。综合各方因素,我区暂时不适宜在綦江区城区范围内试行限制或禁止摩托车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安全管理,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多发势头,区公安局2021年年初以来开展了全区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狠抓分析研判、科学部署、查处管控、宣传教育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城区摩托车管控。

一、深入研究分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区公安局结合城区实际,认真梳理摩托车交通事故和摩托车违法特点,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及违法时段,确定将超员、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酒后驾驶、夜间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纳入整治重点。


二、科学部署安排,确保“查乱源、无错漏”

将摩托车整治纳入全年重点整治工作,从整治警力集约、责任路段划分、守法率督检等方面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防止“虎头蛇尾”。同时实行量化、效果双考核,按时间节点量化、细化任务指标,并分解到每个人,始终保持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狠抓查处管控,确保“零容忍、治顽疾”

一是立足日常严管。每日对摩托车违法重点路段、区域进行整治,严查超员、不戴头盔、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二是立足专项整治。结合摩托车各项违法特点,采取设置检查站、卡点、增加流动警务车、摩托车机动巡线密度、安排民警蹲守堵截、设卡围控等多种查缉方式,有效开展重点违法查处:针对酒后驾驶摩托车,区公安局组织开展专项夜查行动,查获摩托车驾驶员酒后驾驶35件;针对摩托车噪音扰民,区局成立专案组在夜间22时至凌晨1时在通惠大道、九龙大道等重点路段采取蹲守布控和视频巡查向结合的方式查控“跑摩、鬼火、高架”等摩托车34台。

四、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氛围浓、反响好”

一是加强摩托车驾驶员警示教育。区局结合近年来摩托车事故制作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宣传片,组织新办证驾驶员和违法违规驾驶员认真学习观看,以案说法,强化驾驶员安全、守法驾驶意识;二是加强重点摩托车驾驶人学习教育。区局每月汇同商务委、邮政部门对全区外卖、寄递物流等单位管理人员及摩托车驾驶员集中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开展社会面宣传。通过网络、微博、电视、报纸等主流平台广泛宣传摩托车违法危害,让让摩托车驾驶人明白安全对于“肉包铁”的重要性,提升守法意识。

截止5月底,共处罚各类摩托车违法1713件,其中无证驾驶摩托车85件,驾驶人不戴头盔750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73件,摩托车逆向行驶42件,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79件,摩托车闯红灯48件,其他违法636件。城区摩托车守法率明显上升,摩托车事故稳步下降。下一步区局将持续推进摩托车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此复函已经刘波常务副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2021716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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