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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4-03-15
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基数 抽查
比例
抽查
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实施日期 备注
1 采矿权标识牌是否设置;采矿权标识牌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地面矿山界桩是否设置;地面矿山界桩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矿业权证有无或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越界开采;是否停产等。 渝规资规范〔2019〕27号、渝规资〔2020〕73号、渝规资规范〔2020〕13号文件 不特定抽查对象 矿山企业台账
(详见附表)
级别为A的抽查比例是100%;   级别为B抽查比例为70%;级别为C抽查比例为50%。 每季度 按抽查事项随机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1.1-2023.12.31 重点监督对象和场所每年检查不低于4次
2 (1)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
(2)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
采石、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
(3)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堆放固体废弃物、发展林果业、挖
塘养鱼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活动的;
(4)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5)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6)非法盗窃、破坏重要地质遗迹和古生物化石的;
(7)其他违反规划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 不特定抽查对象 当期区域基层所
巡查台帐数量
(详见巡查台账)
100% 每周 按抽查事项随机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1.1-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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