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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0076936P/2022-00120 [ 发文字号 ] 綦继教〔2022〕35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关于綦江区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项目 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站所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223),结合我区2022年国培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2“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除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市级学科名师培养对象培训、“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两年周期项目外,其他项目原则上将在20221231日前完成培训,各项目具体开班信息表见附件1

二、参训对象

经各学校自主推荐,区进修校遴选,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由市级统一审核确定綦江区143教师参加国培,具体名单见附件2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按时参训。各教育学区、各相关单位将相关培训要求通知到参培教师,所在学校须及时安排教师到指定培训单位报到参训。各学校教师参训情况将作为对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管理,积极参训。各学校要全程参与国培工作,提前做好参训教师的工作安排,并做好训前宣传动员,积极与区进修校协调沟通,加强对参训教师的考核管理,将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与教师年度考核等挂钩,确保参训教师积极、主动参加培训。

(三)做好保障,安心参训。参训教师培训、住宿、教学资源等费用由国培专项经费解决,往返差旅费由参训教师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联系人及电话:唐倩 进修校  48600566

附件:1.重庆市2022“国培计划”项目开班信息表

2.重庆市2022“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綦江区)信息表

                      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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