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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0076936P/2023-00394 [ 发文字号 ] 綦教〔2023〕14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教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綦江区关于“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 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綦江区关于“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綦江区关“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綦江区关于“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綦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綦江区税务局

2023322


綦江区关于“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重庆市关于〈“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教基发〔202226)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十四五”国家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实施部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坚持学前教育基础地位和公益性质,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的重大任务,遵循“强化公益普惠、坚持巩固提升、推进科学保教、提升治理能力”等原则,准确把握“十四五”期间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以上,普惠率巩固达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机制基本形成,入学准备教育和入学适应教育成效明显。

二、主要措施

(一)多措并举,增加普惠资源供给

1优化布局。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精确测算入园需求,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确保普惠性服务落实到位。推动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产权及时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就近入园需要。优化农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布局,通过依托街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形成以街镇中心幼儿园为主导的一体化管理集群,不断提升普惠性资源供给质量,完善城乡学前教育布局和公共服务网络,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2扩容增效。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逐年推进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确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镇公办中心园、企事业单位和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后,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兜底线、保普惠的重要作用。通过综合奖补、结对帮扶、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持续巩固夯实配套园治理成果,开展治理工作“回头看”,严格小区配套园管理,坚决防止出现反弹。

(二)全面推进,确保保障机制落实

1落实经费投入机制。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2014号)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认定标准。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2落实队伍建设机制。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计划》有关要求,及时补充公办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落实公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逐步实现同工同酬。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逐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3落实保教质量评估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落实重庆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具体标准,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自评指导手册。坚持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注重过程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班级观察。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一次自我评估,区教委每年开展县级督导评估,原则上每35年一个周期,确保每个周期内覆盖辖区所有幼儿园。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结果作为对幼儿园表彰奖励、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园长考核以及民办园年检、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扶持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积极推动政府履行相应教育职责,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不断自我反思改进,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

(三)规范管理,促进办园水平提升

1加强督查监管。区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协同治理,落实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育教育、收费行为和财务管理等动态监管,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和规范发展。落实幼儿园信息备案和公示制度,通过政务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师队伍、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的信息。加强民办园财务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2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区域内幼儿园与各有关部门协同管理全覆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幼儿园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的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按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一键式紧急报警、公共地方和重要区域视频监控配置、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入园和离园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区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3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办园行为常规督导和专项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保健设施设备不达标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层层追责。幼儿园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括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不得使用片面强调课程特色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民办园不得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加大社会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特色班等名义开展线下知识类和文化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36岁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或延时服务,坚决避免“小学化”,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深化改革,促进保教质量提高

1切实转变教师观念和行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幼儿园教师在教育观念和行为上存在的普遍问题,开展学习讨论,实施创新学习方式,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先进育人经验交流活动,纠正教师在保教过程中的“小学化”“成人化”观念和行为,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2.深入持续推进幼小衔接。在认真扎实开展试点、加强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举办幼小衔接推广会,有步骤、有计划扩大幼小衔接实施园(校),到2023年实现幼小衔接全覆盖,幼小衔接机制基本建构。持续加强幼小深度合作,总结提炼幼小衔接经验成果,不断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高效性,提高入学准备教育质量和入学适应教育质量,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3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教师专业发展、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建设教研队伍,配齐配足教研员,完善教研指导制度,实现各级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区教研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指导实效。教研人员要深入幼儿园保教实践,了解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分类制定教研计划,确定教研内容,创新教研方式,整合教研资源,精准解决教师保教实践中的问题和困惑。开展教研示范基地(园)创建活动,形成以园本教研为根本,网络教研、综合教研、联动教研等多种形式深度融合的教研工作新形态。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推动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4加强幼儿园师资培养。加大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培养力度。制定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园长培训规划,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幼儿园教师、园长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确保培训全覆盖,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鼓励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农村地区幼儿园教师队伍质量。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区学前教育“十四五”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做到发展目标具体落实、重点任务明确到位、重要举措精准有力、部门分工责任明细,“一园一案”,确保学前教育“十四五”发展目标全面达成。

(二)落实责任分工

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区教委负责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发展改革委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区财政局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要将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会同区教委加强对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落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配合区教委落实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等政策,切实保障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规定制定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法依规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

(三)强化督导考核

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保教过程质量评估工作,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和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将落实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綦江区关于“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县域高中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重庆市关于〈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要求,深入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变,整体提升我区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坚持源头治理、强化政府责任、促进协调发展、深化教学改革等基本原则为遵循,以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綦江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目的,结合綦江作为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城市的发展定位,旨在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綦江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推进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招生秩序、扩展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治理效能等途径整体提升全区普通高中教育质量。2025年,全区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得到有效保障,薄弱高中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巩固在98.5%以上,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75%,基本形成全区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生态。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合理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力争引进优质民办高中,适时将古南中学变更为完全中学。

2提高经费投入水平。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及时足额到位,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绩效。统筹考虑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普通高中各项收费政策。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健全奖学助学机制,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对照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根据重庆市普通高中办学基本要求,争取重庆市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改善薄弱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订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如期完成标准化建设。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

4消除大班额和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力度,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对现有的大规模学校,结合实际制订规模压减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高中生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严防因选课走班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5强化五育并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突出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推动思想政治课一体化建设,重视学科德育渗透、融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智育水平,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开齐开足体育、美育课,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完善评价机制,整体提升体育、美育教育质量。探索劳动实践教育实施路径,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基本技能、培养热爱劳动的品质。要针对高中生学龄特点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齐配强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重点做好新生和毕业年级学生心理干预和疏导,建好用好学校心理辅导室。

6优化课程教材实施。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重庆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开设课程。加强学校校本选修课程建设。建设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市级示范区和4个市级示范校,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成果展示和交流活动,复制推广改革经验。

7改进教学组织管理。开展生涯规划教育,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加强分类分层教学指导,建立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合理确定开设组合数量。全面落实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教学实施指导意见。利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推动中职学校在普通高中学校开设试点班级。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与横向融通。

(三)推进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8持续推进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积极申报并着力建设好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创新基地、精品选修课程、优秀学生社团等项目,到2025年,立项建设普通高中课程创新基地达到6个、精品选修课程20门、优秀学生社团15个。在小学和初中学生中招收一批有兴趣、有学科特长的学生进行一体化培养,积极争取学生入选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

9开展品牌高中创建活动。按照重庆市品牌高中建设标准,指导区内高中学校进一步凝练办学理念和办学文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彰显办学成果,提高办学品质,形成核心品牌价值,积极申报和创建市品牌高中。定期组织开展研讨与展示活动,展现创建成果,辐射成功经验。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0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高中教师,优化教师配备,着力解决高中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认真落实国家统一部署,按照上级要求优化中级、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差异化核定普通高中超额绩效,落实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继续落实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11提高教师能力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高中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培训力度,落实五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学校不断完善校本研修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校本研修项目制管理,抓好骨干教师和名师培养。将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以及新方法新技术应用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注重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主动深入高中学校,加强对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

12提升研训指导能力推进校本教研高质量实施,积极申报市级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基地,力争市级普通高中校本教研示范校达到3所,以示范校建设为引领,提升全体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推动区域教研方式转型,深入开展主题教研、综合教研、网络教研,提高教研活动质量。

(五)推进优质资源扩展

13推进教师资源优质发展。推进我区高中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建设,加强高中学校名师骨干等人才管理,紧紧围绕核心素养下的培养目标,强化管理和考核,提高工作室研修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进区外成熟名优教师,柔性引进退休名优教师,扩大优质教师资源。

14推进集团化办学。支持优质公办学校参与集团化办学,带动相对薄弱高中和新建高中发展。集团成员学校可采取多法人组合等管理形式,加强品牌引领,共担品牌责任,共建品牌内核,共享品牌效应。

(六)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15开发优质教育资源。依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重庆市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供给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评选活动,遴选建设一批部级和市级高中精品课。建设一批市级普通高中优质课程资源研发基地学校,聚合一批优质高中数字课程资源,并通过网络联校、网络课堂、名师课堂等渠道,支持优质高中数字教育资源向薄弱高中精准推送。

16扩大教育信息化应用。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开发信息资源,优化应用管理,提升教学效益。推动智慧校园建设,改造校园网络,建立教育大数据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应用,推广智慧课堂”“未来课堂等成功经验,推广个性化精准教学。力争城区高完中全部达到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要求。推进学校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新高考改革、招生报名、分班选课、教学科研、质量监测、学籍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深度融合。

17提升师生信息素养。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方法、学习规律、管理机制的研究与交流,充分发挥基础教育精品课活动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线上教育教学方法。指导和推动普通高中开齐开足开好信息技术课程,将信息素养培育有机融入各门学科教育教学,提升学生信息素养。

(七)提升教育治理效能

18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利用綦江区高中招生平台强化招生管理,落实区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办法,规范体育、艺术等特殊类型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对违规招生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市教委部署逐步整合普通高中国家学籍系统和市级学籍系统。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系统和学籍系统数据对接,严禁为违规招录的学生建立学籍。

19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以优化学校内部治理为重点,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基于大数据的学校治理创新,健全教师、学生、课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办学信息公开制度和学校与社区沟通联系制度,保证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要事项的知情权,有序推进开放办学,实现师生共治、家校共治、社会共育。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把促进我区高中协调发展作为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我区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切实提升高中教育质量。各部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得给高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和校长、教师。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建设,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为普通高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人才保障。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区教委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各有关部门把普通高中发展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开展薄弱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区财政局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高中教育投入。人力社保局要支持普通高中引进和及时补充教师,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区规划自然资源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高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

(三)强化督导考核评价。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把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情况作为评价各街道和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高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切实履行督导评价责任,强化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过程评价和增值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四)大力营造良好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高中发展提升的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大力营造区内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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