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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315/2021-00004 [ 发文字号 ] 綦江民发〔2020〕220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日期 ] 2021-01-04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綦江区康德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复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綦江区康德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

 (綦江民发〔2020220号)


重庆市綦江区康德幼儿园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成立重庆市綦江区康德幼儿园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重庆市綦江区康德幼儿园成立登记。该组织理事长:姚湛文,法定代表人:姚湛文,一届任期四年,业务主管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你园成立登记后,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为綦江学前教育服好务。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你园每年630日前要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你园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28日

綦江民发〔2020〕220号 (白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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