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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实事清单公示

日期:2021-06-29
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实事清单公示2021-06-29
序号重点任务工作任务和目标工作举措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当前推进情况备注
1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办实事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力争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抽查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邹开梅行政审批科减免一批,惠及105个企业,减轻企业负担金额15.156万元;抽查一批,抽查了22家行业协会商会的会费收取情况。
2着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实事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破解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美好生活。1.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2.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3.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
4.严防养老领域非法集资。
张晓勇养老服务科1.石壕、郭扶、丁山、安稳、中峰等5个镇养老服务中心和互助养老点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2.已完成全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宣传。
3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救助困难群众建立区、镇(街)、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网络,与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医院建立比对机制,主动发现、救助困难群众,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陈丽社会救助科、低保中心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4提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同步市级适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陈丽社会救助科、低保中心未完成,市级调标文件下发后,同步提高,12月底前完成。
5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发放行为加强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规范发放到位。对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资金等行为,及时纠正并已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加大对骗取社会救助行为查出力度,依法追回被骗款项并追求相应责任。陈丽社会救助科、低保中心正在逐步推进,此项工作与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全年长期开展,12月底前完成。
6全面实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方便群众救助申请办理在全区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建立“綦江智慧民政”综合服务平台,开通綦江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实现方便快捷、智能化救助服务。陈丽社会救助科、低保中心目前已完成通惠街道、古南街道、横山镇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8月底前在全区全面推行,12月底前完成。
7优化改革审核审批机制,逐步下放低保、特困审批权限至街镇2021年11月前在打通试点;12月至明年5月,下放权限至条件较为成熟的古南、三江、通惠、石壕、三角、丁山、安稳、扶欢、中峰、横山等10个街镇;2022年6月起,全面下放。区民政局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防止“一放了之”,各街镇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稳定,严格程序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实施。陈丽社会救助科、低保中心已逐步在打通试点推进此项工作,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2022年6月底前完成。
8实施全自理分散供养人员上门照料服务,提高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实施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上门照料服务:2021年1月起,通过政府购买,委托第三方机构为綦江区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每月不少于一次三项的上门照料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健康监测、家居清理、个人清洁、心理慰藉4大类9个具体项目。通过上门服务,有效改善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进一步提高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陈丽社会救助科、低保中心已完成,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9着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办实事1.紧密结合党员进社区开展“四个一”服务活动,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切实发挥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大力开展民政救助活动,通过政策宣讲、赶场、宣传画等形式,让老百姓熟懂政策,精准救助。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家长“三会一课”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时持续开展党员积分管理,通过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夯实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组织党员到社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2.开展了党史知识竞赛活动。
3.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邹开梅办公室1.6月到枣园社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2.6月到枣园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3.开展了党史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退休干部到永城王良故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0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实事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1.进一步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依法厘清街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
2.优化三事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畅通三事解决渠道,指导村(社区)全覆盖规范协商议题和内容、协商人员、协商程序,强化成果运用。
3.健全完善自治载体,切实推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委员会发挥功能。
4.推进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实现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覆盖率要求的情况下,提档升级相关设施建设。
邹开梅基层政权科1.指导街镇落实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依法厘清街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在村(社区)书记、主任培训班上专题进行专题培训。
2.优化三事分流工作实施方案,畅通三事解决渠道,指导村(社区)全覆盖规范协商议题和内容、协商人员、协商程序,强化成果运用。
3.完善自治载体。结合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街镇组织推选村(居)民调解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下属委员会,调整充实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抓好建章立制,指导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研究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村民自治章程中明确列出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行使的各项职权。
4.推进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收集汇总2021年已纳入当地建设规划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补助项目,推动实现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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